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

    時間:2025-08-08 07:12:04 [第七單元]編一個童話故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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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寫過作文,肯定對各類作文都很熟悉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調節自己的心情。你所見過的作文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1

      一、目的

      為防范經營風險,維護公司的利益,規范公司各類印章及證照的管理,確保公司此工作有效運轉,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機構總部、屬下各子公司。

      三、證照印章類型

      1、印章類型

      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部門印章、及各類專門印章。

      2、證照種類

      企業資格證件:如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包括國地稅正、副本)、資質證照、社保證書、用工證書、車輛使用證等;

      企業榮譽證書、審計報告、驗資報告等

      企業人員資格證書:如項目經理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特殊工種上崗證書等。

      四、保管

      1、保管人必須建立《印章證照明細清單》,詳細登記公司證照名稱、數量、批準時間、批準部門、證書經營范圍、有效時間、年檢時間等;

      2、各類印章證照未經領導批準,不允許任何人隨意翻動、復印、外借,更不允許擅自涂改、出租、變造、轉讓、出賣或以企業證件進行擔保,違反上述規定者,將追究證件使用人的.責任;

      3、不同的印章和證件由不同的部門保管,具體如下:

      五、證照印章使用

      1、印章使用

      (1)加蓋印章程序

      申請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門、使用人、分數、使用日期等內容,報總裁審批。

      子公司申請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由印章使用人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注明使用事由、使用部門、使用人、分數、使用日期等內容,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

      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使用程序按財務相關制度執行。

      各部門印章的使用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印章使用人憑審批后的《印章使用登記表》至印章保管人處蓋章。蓋章時,保險柜需人力資源行政部人員與計劃財務部人員共同開啟。

      (2)印章借出規定

      公司印章原則上不得借出,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借出的,應按以下流程執行。如遇工作需要攜帶印章外出是,應由印章借出人填寫《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報總裁審批,各子公司借出印章,報子公司總經理審批。

      印章借用人憑審批后的《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至印章保管人處辦理領用,如借出的是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時,必須有一名同行人員陪同印章借出人共同辦理相關業務,在業務過程中,印章借出人、同行人與印章不能分離,兩人共同負有保證公司印章安全及正確使用的責任,同行人員還具有見證所加蓋印章資料與印章借出人申請內容是否一致(或相關)的責任。

      印章借出期間,印章借出人只能將印章用于經過批準的用途,并于事物處理完畢后立即將印章交還印章保管人處,印章歸還時間不得而知超出借出當日公司下班時間。

      印章歸還時,借印人須至印章保管人處辦理歸還手續,雙方簽字確認。

      2、證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流程及規定

      如因工作需要攜帶證照外出,應由使用人填寫《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報總裁審批。

      證照借出人憑《印章證照借出登記表》至證照保管人處辦理借出手續。

      證照(正、副本)原件借出期間,使用人只能將證照(正、副本)原件用于經過審批的用途,并于事務辦理完畢后立即將證照交換證照保管人處,證照歸還時間不得超出借出當日公司下班時間(證照年審、變更等相關情況除外)。

      證照歸還時,借出人須至證照保管人處辦理歸還手續,雙方簽字確認。

      六、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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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印章定義:

      公司印章主要指: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財務章等各職能部門章。

      2.各類印章管理的范疇:

      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疇:刻印、使用、廢止、更換。

      3. 各類印章的具體管理條例:

      3.1 刻印:

      3.1.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財務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行相關使用條例。

      3.1.2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門刻制。

      3.2使用:

      3.2.1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與公司(人事行政部)辦理領取手續,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并備案。(已經開始使用的需自通知當日補辦理領取手續)

      3.2.2公章:公章由公司經理或各分公司經理保管。各部門有需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先到人事行政部處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分公司經理核準蓋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蓋章后經手人需將簽批申請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人事行政部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3.2.3合同章:合同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合同使用專用章,蓋章前須先到人事行政部處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公司或分公司經理審批,財務經理審核后蓋章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經手人需將簽批后申請表交由人事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人事行政部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3.2.4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分公司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3.2.5財務章:由財務部經理(或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

      3.2.6其他職能部門章: 其他職能部門章,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嚴格該章的使用辦法。

      3.3廢止、更換:

      3.3.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交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交由總部人事行政負責人統一廢止或繳銷。

      3.3.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如是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登報申明。

      3.3.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依公司文件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4. 印章保管人的責權范疇:

      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督的辦法。人事行政部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

      4.1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4.2公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對公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負責人或保管人(分公司經理)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4.3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財務章的保管人對財務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部分責任,而對未經由保管人(財務負責人)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部分責任。

      4.4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納,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4.5公司嚴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獨立帶離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帶公章、合同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辦理工商等年檢等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

      4.7 公司高、中層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及時歸還。

      4.8 如遇個人需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結果由簽批人與保管人以情節共同負責。

      4.9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4.10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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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為防止不利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經總經理授權由公司辦公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放,回收印章,監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本規定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發行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4、公司采取分級保管的辦法,各類印章由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并保管。

      5、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6、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時按要求在表上予以登記。

      7、員工離職時,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作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8、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與廢止方案由辦公室提出,總經理批準。

      9、辦公室必須在提出的議案中對新舊公司印章的種類、名稱、形式、使用范圍及管理權限做出說明。

      10、公司印章的刻制由辦公室負責,更換或廢止的印章應由規定的印章管理人交還辦公室主任(或其委托人)。

      11、除特別需要外,廢止印章一般由辦公室保存三年。

      12、公司印章散失、損壞、被盜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辦公室遞交遺失報告書,辦公室主任應根據情況及時處理并上報主管副總經理。

      13、公司將印章分為一般印章和重要印章(重要印章為辦公室和財務部保管的印章),重要印章須經本制度所規定的履行審核手續方可使用。

      14、經辦人需使用印章,須提出申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與所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部門經理審核。

      15、經部門經理審核,同意的再根據需要轉其他部門或根據印章使用權限逐級上報審核,無此需要的直接交印章保管人,否決的則退回。

      16、經其他部門或逐級審核,同意的最后交該印章保管人。

      17、印章保管人對文件和印章使用單簽署情況予以審核,同意的則用印,否決的則退回。

      18、重要印章保管人對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擁有最后的決定權,是印章使用權限人。

      19、在逐級審核過程中,經審核被否決的,予以退回。

      20、在其他部門審核過程中,經審核被否定的,經辦人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退回,或繼續流轉并將有關部門的簽署意見予以保留。

      21、公司總經理對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22、印章使用單所載內容必須與所蓋章的文件內容相符,否則不予蓋章。

      23、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24、印章保管人對于自行使用的常用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25、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使用印章的依據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辦公室歸檔。

      26、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按上述程序審核,經同意后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27、本辦法中重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權限由公司定期發布重要印章使用權限清單作出規定。

      28、一般印章由保管人在部門經理監督下使用,無須經上述程序。

      29、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遺失,如遺失,必須及時向辦公室報告。

      30、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1、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32、公司印章由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門專人分開保管。

      33、上述印章未經公司經理批準,不得隨意交與他人保管使用,部門(管理處)印章由部門負責人(管理處主任)保管或指定專人保管。

      34、使用公司印章依據下列情況進行審批:涉及人員調動(任免),以公司名義簽置的合同、協議,財務收支及對外發文、發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經理批準;有關業務管理工作用章,由項目區域常務經理批準;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除財務部門用章外,由公司經理批準。使用部門(管理處)印章,有關業務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門負責人(管理處主任)批準;涉及到對外或代表公司名義,必須經公司經理或項目區域常務經理批準同意。

      35、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用章,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不準蓋出空白信箋;對不符合用章規定的,印章保管人員有權拒絕蓋章;對違反用章規定或弄虛作假,獲得用章造成重大影響、后果或經濟損失,要追究保管人、當事人的責任。

      36、刻制印章,須經公司經理批準。作廢的印章應及時封存。

      37、所有印章要由專人保管。

      38、加蓋公司印章,須經過主管經理同意。

      39、加蓋部門印章,須經過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

      40、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須經公司財務經理簽字同意。

      41、印章的刻制、更換一律由公司綜合部統一辦理,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刻制。

      42、廢棄的印章由綜合部統一收回保存。

      43、由申報單位對外簽訂合同及用文加蓋公司印章,需登記好內容。

      44、為了加強對公司印章的管理,維護公司對內對外行使權利的嚴肅性,防止在印章使用過程中出現失誤及違法違紀事件,特制訂本規定。

      45、本規定所指印章指公司章、部門公章、各管理處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票據專用章和獨立法人、部門負責人印章等集體用印章。

      46、印章刻制必須遵循合法性的原則,符合集團規定的規格,式樣、字體等,根據用途刻制成的鋼印、原子印、牛角印、塑料印。

      47、印章的刻制,應由公司綜合部指定專人辦理,合格后應立即進行登記,建好登記臺帳,留好圖樣以備查考。

      48、公司印章由專職文書人員保管,未經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各部門公章一般由各部門負責人自已保管,合同專用章由合同管理人員保管。

      49、用印須經各級有權審批負責人簽字批準使用,且都要進行登記,用印登記臺帳必須按年度歸檔。

      50、印章被指定使用人在蓋印前應對所蓋的內容、手續、格式等進行把關檢查,必須確保用印審批件與用印件完全一致,尤其是特殊情況用印,更要細心,發現問題,及時請示有關領導妥善解決。對于重要用印要復留。

      51、不得在空介紹信或信低紙上蓋印,以防發生弊端。

      52、印章統一為紅色或藍色,根據實際情況選用,一般情況下用紅色。

      53、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所有印章都應加鎖,一旦發現印章有異常,要迅速報告相關部門。

      54、印章不得擅自拿出辦公室,更不得隨身攜帶。任何人不得私蓋公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員和領導人。

      55、印章保管人員變更要及時做好印章的移交工作,并重新落實印章保管責任。

      56、由于機構的變動、印章損壞等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時,停用單位應及時做好封存,并上交公司綜合部統一注銷。

      57、印章停用、封存要進行登記,填好登記表,以備日后查驗。

      58、在印章制作、使用、保管、審查、停用過程中有不符合規定的、違紀行為的,處以當事人50—500元的罰款。

      59、違反印章管理規定,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視情給予賠償損失、開除及追究法律責任等處罰。

      60、本規定解釋權屬公司綜合部。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行政印章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印章管理的規定》(國發〔1999〕25號)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行政印章包括學校印章和校內印章。

      學校印章是指“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印章(以下稱簡紅印)、“華北水利水電大學”鋼印(以下簡稱鋼印)、學校法定代表人印章及學校各類專用印章。

      校內印章是指學校行政系統各二級單位(部、處、室、中心、學院及研究機構)及下屬科室印章。

      第二章行政印章的刻制、啟用及銷毀

      第三條

      學校印章由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刻制。

      第四條

      學校處級部門行政印章由校長辦公室根據學校機構成立或者更名的有關文件統一辦理刻制手續。因工作需要確需刻制行政業務專用章及科室印章的,由各處級部門通過學校辦公信息管理平臺提出申請,經學校分管領導審批后,由校長辦公室登記并出具介紹信,方可刻制。

      第五條

      處級部門行政印章及各類行政業務專用章刻制完成后,由校長辦公室登記、備案、發文后正式啟用。科室行政印章刻制完成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備案后方可使用。

      第六條

      學校所屬的無職級科研機構的印章,應當由其所掛靠學院或者部門通過學校辦公信息管理平臺提出申請,經學校科技處審核后,報分管校領導審批,到校長辦公室辦理刻制手續。刻制完成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備案后方可使用。

      第七條

      校內印章因使用磨損、變形、損壞需要更新的,所屬處級部門應當提出刻。章申請,到學校校長辦公室辦理“申請刻制印章介紹信”,持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單位刻制印章。

      第八條

      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者換用新印章的,啟用印章部門應當及時交回原印章,由學校統一封存或者銷毀。科室印章由所屬處級部門負責封存或者銷毀工作。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私自保留廢舊印章。

      第三章行政印章的管理

      第九條

      學校印章由校長辦公室負責管理。

      各處級部門行政負責人負責本部門行政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印章管理和使用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各無職級科研機構印章由其所掛靠學院或者部門負責管理。

      第十條

      使用學校行政印章應當嚴格把關,保證每次用印的正確性和必要性。各二級部門應當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印章管理辦法及使用程序,用印時應當嚴格履行審批制度,實施用印登記管理制度,對用印事由、用印單位、批準人、經辦人、用印日期等進行詳細登記備查。

      第十一條

      所有印章均應當指定專人管理,非專管人員不得隨意動用印章。用印均需有批準權的領導審批,審批人不得管理印章,印章管理人員不得擅自用印。

      第十二條

      印章管理人員應當妥善保管印章,不能隨意亂放,不得借用,原則上不能攜帶出單位以外使用,確保印章安全。印章遺失的,應當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

      第十三條

      未經處級部門負責人批準,印章管理人員不得擅自將印章委托他人代管,確因故不在工作崗位時,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人員代管,并辦好交接手續。印章管理人員有工作變動的,應當及時上交印章,部門負責人重新確定印章管理人員,做好交接手續。

      第十四條

      校內印章原則上只限在校內使用,不得用作合同、協議、擔保等事宜,否則無效。對違反印章管理辦法而給學校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

      用印時應當檢查印章與落款名稱是否一致,保證落款與印章相同;印章應當加蓋在發文日期中間偏上位置,騎年蓋月,上不壓正文,端正、清晰。

      第十六條

      不得在空白憑證或者空白紙張上簽章。

      第四章行政印章的使用程序及范圍

      第十七條

      學校各部門辦理業務需要加蓋學校印章的,應當填寫“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印章蓋發申請單”(下稱用印單),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學校印章不對個人使用。教職工和學生個人確需用印的,應當由其所在部門或者業務所屬部門委派專人,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學校紅印主要適用于學校行政文件、各種獎勵證書、學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向上級機關及校外有關單位、部門報送的各種材料、報表等,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的合同書、協議書,基層單位對外簽訂的合同書、協議書,各類介紹信的開具,及其他需加蓋學校行政印章的材料。

      (一)學校行政文件由校長辦公室根據公文簽發用印。

      (二)各處級部門向上級及校外相關部門報送計劃任務書、統計報表、審查表、申報表等各種文檔材料(報表),需要加蓋學校印章的,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主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三)各類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學歷證明用印,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學校學生工作處或者研究生處、繼續教育學院、電大辦負責人審核簽字,并提供具體名單,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四)各類學位證書、學位證明書用印,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學校教務處或者研究生處、繼續教育學院、電大辦負責人審核簽字,并提供具體名單,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五)招生錄取通知書用印,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人審核簽字,并提供具體名單,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六)以學校名義簽署的一般合同書、協議書等,需要加蓋學校印章的,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承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對以學校名義簽署的重大合同書、協議書等,除履行上述手續及合同管理規定外,還需校長審批。

      (七)使用學校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學校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主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八)以學校名義頒發的`各類獎狀、榮譽證書,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主辦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九)申報省級及以上各類科研項目、科技成果鑒定、科技成果報獎等用印,由學校科技處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十)考察、訪問、出國留學(因公、因私)、旅游人員的相關材料,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學校外事辦公室或者人事處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使用學校印章的,由相關部門填寫用印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提供相應資料,校長辦公室審核后用印:

      1、以學校名義正式發文的榮譽證書、聘任證書用印,以文件為準;

      2、以學校名義對外聯系工作、生產實習、證明身份的介紹信,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到校長辦公室辦理學校介紹信及用印;

      3、教師工作證、教職工收入證明、職稱評審材料及專業技術職務聘書補辦等,由學校人事處負責人審核簽字,并提供具體名單;

      4、具有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籍的各類學生的學生證用印,由學校學生工作處或者研究生處、繼續教育學院負責人審核簽名,并提供學生名冊;

      5、學生畢業生登記表、繼續教育畢業生資格審查表用印,分別由學校學生工作處、研究生處、繼續教育學院負責人審核簽字,并提供具體名單;

      6、申報省級以下各類科研項目、科技成果鑒定、科技成果報獎等用印,由學校科技處負責人審核簽字;

      7、檔案館查閱出具的已畢業學生的學籍、學歷、成績等證明材料,由學校檔案館負責人審核簽字。

      第二十條

      學校鋼印主要適用于教師工作證、職稱證件、各級各類(包括全日制、繼續教育、電大辦)學生的學生證、畢業證、學位證、結業證、肄業證等證件原件的照片壓印。

      使用學校鋼印,由各部門統一造冊,填寫用印申請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報分管校領導簽字批準后,到校長辦公室登記用印。

      學校鋼印應當與學校紅印同時使用,不得獨立使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印章主要適用于各類學生畢業證、各類聘書、學校重大合同及協議、報表、授權委托書等。

      使用學校法定代表人印章,由相關部門填寫用印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報分管校領導簽字同意后,到校長辦公室用印。重大合同及協議使用學校法定代表人印章,應當經過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二十二條

      其他事項需要使用校行政印章的,參照以上程序辦理。非日常性事務使用校行政印章印,均需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校領導簽字同意。

      第五章專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專用印章是學校及有關部門履行專項業務而使用的印章,主要有“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術委員會”、“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教師職務中級評審委員會”、“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學籍管理專用章”、“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科研及技術服務合同專用章”、“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科研管理專用章”、“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招生專用章”、“華北水利水電大學財務專用章”等。

      第二十四條

      專用印章只用于印章上刊明的使用范圍。學校授權相關職能部門分別負責管理使用相應專用印章。

      第二十五條

      各相關部門應當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專用印章的管理辦法和使用程序,并嚴格遵照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證公司規范運營,防范風險,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規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行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稱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三條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與廢止的方案由人力資源行政部經理提出。

      第二章印章的種類

      第四條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職章、部門章、職銜簽字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專項業務印章。

      (1)印章:公司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指定業務專用的公司印章。如: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等。

      (2)職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或總經理職銜的印章。

      (3)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如財務專用章、監理部用章等。

      (4)職銜簽字章:刻有經理及總經理職銜及簽名的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范圍

      第五條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法人章。

      發送正式公文、電函、傳真件等;

      (2)凡屬公司內部行文、通知、使用公司內部印章。人事任免、勞動合同、上崗證、先進集體和個人榮譽證書等;

      (3)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加蓋部門印章。

      (4)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公司招投標、工程監理項目接管等所簽訂的業務合同、協議、承諾書等;

      (5)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6)需要代表本單位加蓋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憑證、材料等;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啟用

      第六條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行政部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印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2)印章啟用應報董事長批準,并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和使用范圍。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八條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用章都須先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經歸口職能部門主管審核,根據相應的審批權限,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重要文件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提交人力資源行政部備案。

      (2)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須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公司匯報開具手續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4)公司各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公章使用的申請簽蓋工作,各部門公章使用指定人要上報人力資源行政部備案,監理項目填蓋公章一律由品質技術部負責申請使用。

      第九條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準,并報人力資源行政部經理確認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條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送人力資源行政部存檔。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第十二條公司各類印章實行專人保管

      (1)公司的印章、專用公章由人力資源行政部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人力資源行政部備案。

      (2)公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或請假時,須由人力資源行政部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第十三條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四條公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第十五條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第十七條公章停用時須經董事長批準,及時將停用公章送人力資源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建立公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第七章附則

      第十八條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仿制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第十九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行政部解釋、補充,由公司總經理頒布生效。

      附表:表1:《公章使用登記表》表2:《公章使用申請》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6

      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及部門(管理項目)的印章使用、管理行為,維護公司的根本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的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負責依據公司營業執照或相應的政府職能部門批復文件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規定留存印鑒存檔備查。

      2、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總經理負責保管或由其指定專人保管,并對印章的使用負最終責任,對董事會負責。不得隨意委托他人代管。

      3、所有以公司名義簽署的合同、協議、報告等文件均需總經理審核認可后,方可加蓋公司法人印章。同一文件需加蓋公司法人印章的份數由行政部根據文件的發送部門數或合同(協議)的約定份數及文件存檔份數的要求確定。

      4、財務支票、報表及其他財務憑證、資料需要加蓋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由財務部負責按財務管理要求經總經理審核確認后方可加蓋。

      5、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如需帶出公司使用,則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部人員陪同印章使用人使用印章,用完后及時歸還總經理或其指定的印章保管人員。

      二、公司職能部門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職能部門的印章刻制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室批準后,行政部方可按統一印章刻制規定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要求由行政部負責保留印鑒存檔備查。

      2、因公司內部機構調整或職能部門名稱調整時,由行政部負責按公司機構調整或職能部門名稱改變的批文刻制新的機構、職能部門印章。同時收回原有部門印章封存。

      3、公司職能部門的印章必須由部門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專人保管,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或許可,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為他人加蓋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4、職能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負最終責任。

      三、管理項目的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各受托管理項目的'印章刻制由業務副總經理向總經理室提出書面報告,經審核批準后,由行政部負責統一刻制,并留存印鑒存檔備查。

      2、管理項目的印章由管理項目負責人或其指定的專人保管。未經項目負責人批準或許可,印章的保管人不得擅自為他人加蓋印章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3、如項目管理合同(協議)終止或中途解除,公司不再續簽管理合同(協議),項目撤銷。則由業務副總經理責成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移交手續完成后,交回業務副總經理,并由業務副總經理負責交行政部封存保管。

      4、如因工作需要進行項目負責人的人事調整,則由業務副總經理負責監督該項目印章的交接,并做好交接記錄報行政部存檔。

      5、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印章的管理使用負最終責任,若因違規使用或管理印章造成損失的,責任人負賠償責任。

      四、公司的所有印章由行政部依據總經理室的批示,統一負責刻制,并留存印鑒備查。所有新印章的啟用和封存由行政部負責做好相應的記錄、臺帳。并負責做好停用印章的保管或銷毀。公司任何印章的銷毀,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室審核批準。

      五、本制度所指印章的使用保管負責人應按照規定對印章的使用情況建立明確的記錄和臺帳。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7

      為維護公司印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對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管理:

      1、經總經理授權由綜合部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啟用、回收印章,監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時予以登記和審批;(說明:未辦理此項手續可在辦法頒布之日補辦)。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公章、業務章由財務部保管,合同章由綜合部保管;

      2、保管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總經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員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審批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4、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填寫印章申請使用單,載明事項,按下述審批程序審核,經同意后,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三、審批:

      3.1公章、業務章使用審批手續

      1、公司各部門若需加蓋印章,經辦人填寫“印章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

      3、財務部蓋章,并存檔保管;

      4、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在空白單證、紙張上加蓋印章。確因業務需要,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能蓋章;

      5、已蓋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

      3.2合同章使用審批手續

      1、公司各部門若需加蓋印章,經辦人填寫“印章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或補簽;

      3、綜合部蓋章,并將合同正本存檔保管,合同復印件由綜合部當天交給財務部存檔。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8

      房地產開發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管理。凡公司發出的文件、公函,憑公司領導簽發用印。

      2、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門負責人審查,經分管副總簽字后,方可加蓋公司印章。

      3、簽訂合同、協議、委托書等用印,須由部門負責人認真審核,經總經理同意并簽字后,方可用印。

      4、公司報送有關單位的報表、數據資料等,在符合規定手續的'情況下,經分管副總或授權部門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用印。

      5、公司職工需要開具介紹信、證明或其它私人事項用印,須經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用印。

      6、為嚴格管理,確保用印規范、安全,由辦公室設置“用印登記冊”進行記載,所有用印均須登記。同時,用印人必須在登記冊上簽字。

      7、公司業務人員出差或外出聯系業務需要攜帶合同章時,應持有公司總經理的授權委托書,到辦公室印章管理人員處辦理手續后,方可攜帶外出,攜帶合同章外出簽訂合同、協議的人員,使用權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權委托書所規定的范圍,違者,將由攜印人承擔責任。

      8、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把好用印關,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9

      一、印章管理的意義

      印章是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機構的法定身份標識,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復制性。因此,印章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正確規范的印章使用可以有效防范公司內部管理風險,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形象,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二、印章管理的原則

      1. 職能分離原則:企業應當明確印章使用的職責,印章的制作、保存、使用、注銷等環節應當相互獨立,不得混淆職責。

      2. 限制使用原則:企業應當對印章的使用進行限制,只有經過授權的人員才能使用印章,且應當在必要時設置密碼保護。

      3. 安全保密原則:企業應當加強印章的保管和管理,確保印章不被盜用、遺失或泄露。

      4. 規范使用原則:企業應當制定印章使用的規章制度,明確印章的使用規范,規范印章使用流程。

      三、印章管理的流程

      1. 制作印章:企業應當選擇正規印章制作單位進行印章制作,制作完成后應當進行驗收并加蓋“驗收章”。

      2. 登記備案:企業應當將印章信息報送公安機關進行備案登記,同時建立印章臺賬,記錄印章使用情況。

      3. 保管管理:企業應當將印章存放在專用印章保管柜中,并設置相應的管理制度,由專人負責印章的保管和管理。

      4. 使用管理:企業應當規范印章使用流程,明確授權使用人員和使用范圍,嚴格執行印章使用規程,防范印章被盜用、遺失或濫用的風險。

      5. 注銷銷毀:企業應當及時注銷不需要使用的印章,并進行銷毀處理,以防范印章被他人惡意利用。

      四、注意事項

      1. 單位領導應當高度重視印章管理工作,確保印章使用符合法律法規和企業規定。

      2. 單位應當定期進行印章使用情況的檢查和審核,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整改。

      3. 單位應當對印章管理制度進行動態優化和完善,使其適應企業的發展需求。

      印章是企業的重要標識,印章管理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規范印章的制作、使用、保管和注銷等流程,防范印章管理風險,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10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法人印章、業務章及因公務需要的私人用章。

      二、公司總經理授權公章由辦公室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放、回收印章,監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三、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公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公司總經理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四、公司各類印章由專人保管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不得接受他人保管。

      五、建立公章使用登記表,記錄蓋章的時間、內容、經手人簽字。

      六、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七、公司各級人員使用印章須將其與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公司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蓋章。

      八、公司總經理對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經公司法務負責人審核簽字同意。

      十、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十一、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指定人員攜帶使用。

      十二、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十三、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印章使用審批程序:經辦人→部門經理審查→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蓋章

      十四、違反本辦法的規定,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執法機關處理。

      十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行政人事部。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11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印章修制

      1.1公司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財務章、部門章)的刻制,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后交由行政部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行相關使用條例。

      1.2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修制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后,送交行政部統一刻制。

      1.3需要添加印油的`印章,由使用部門填寫《印章修制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后,送交行政部統一添加。

      1.4行政部應將公司所有印章登記在《印章備案表》備案。

      1.5《印章修制申請表》應包括修制方式、修制原因、印章名稱、申請部門、規格尺寸等內容,詳見附表。

      1.6《印章備案表》應包括修制時間、使用部門、印章名稱、啟用時間、廢止時間、印模等內容,詳見附表。

      2.印章保管

      2.1公司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指定專人保管。

      2.2法人私章:由財務部出納保管。

      2.3各部門業務印章由部門負責人保管。

      2.4各部門在領用印章時,憑總經理審批的《印章修制申請表》方可領取。行政部憑《印章修制申請表》發放印章,并要求領用人填寫《印章領用登記表》。

      2.5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章、合同章出差的,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并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攜帶并及時歸還。行政部憑《印章使用申請表》借出印章,并要求借用人在借出歸還時填寫《印章領用登記表》。

      2.6《印章領用登記表》應包括領用部門、領用人、領用時間、歸還時間、公章名稱等內容,詳見附表。

      2.7《印章使用申請表》應包括申請人、申請時間、使用原因、使用方式、公章名稱等內容,詳見附表。

      2.8印章保管人應按《印章使用》規定使用公章,違規使用造成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保管人承擔。

      3.印章使用

      3.1公章:各部門有需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并經總經理審批,行政部方可在文件上加蓋公章。

      3.2合同章: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合同、協議等專用章,須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并經總經理審批,行政部方可加蓋合同章。

      3.3法人私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由出納使用并承擔責任。

      3.4財務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發票等財務相關業務上使用。由財務部負責人使用并承擔責任。

      3.5其他職能部門章:

      其他職能部門章僅適用于本部門業務,由部門負責人使用并承擔責任。

      4.印章廢換

      4.1印章廢止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印章廢止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后,交由行政部統一辦理。

      4.2印章更換應先廢止后更換,廢止后按《印章修制》程序申請新的印章。

      4.3印章遺失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印章廢止申請表》,經總經理審批后,交由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公司基本印章遺失必需登報申明作廢。

      4.4《印章廢止申請表》應包括申請人、申請部門、廢止原因、審批意見等內容,詳見附表。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12

      一、 為保證印章(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不法行為的發生,加強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印章的使用:

      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按業務分類不同,經歸口管理部門主管(或指定人員)、分管經理或副總以上人員審批辦理。

      (1)公文用印:經辦人擬稿—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董事長)簽發—交印章管理員用印。

      (2)以公司名義簽訂、簽署的給類經濟、法律文書(包括合同、協議書、意向書、委托書、有關往來函等)及在經濟上、公司經營管理上有重大影響的業務往來公函。以公司名義上報、下發的正式、非正式文件、函件(包括文件、請示、報告、總結、通知、申請、公函等),經辦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由主管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交印章管理員用印。

      (3)各部門日常辦公事務用印:各部門負責人或分管副總提出申請用印,批準人對用印產生的一切后果負責。

      (4)各部門印章在其合理的范圍內使用,不能超范圍使用,各部門負責人對印章的使用負責。財務章須經財務部主管審核后用印;所有與銷售業務有關的'合同、協議須經市場部經理或分管副總以上領導審批后加蓋合同章,特殊情況下需要公章代替的,須經分管副總以上領導批準。

      (5)公司公章原則上一律不得在公司以外使用,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用印審批表》,經分管副總以上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6)公司資質文件用印、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議、各類業務報表(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須在合縫處加蓋印章。為避免復印的文件被再次篡改,在文件上加注“復印無效”字樣。

      (7)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局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辦理,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用途,未使用者必須交回。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辦公室負責保管;公司合同專用章由市場部負責保管;財務印章及法人名章由公司財務科負責保管;各部門章由部門主管負責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記工作。

      (2)各部門制定一名印章管理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并將印章鎖好,妥善保管。

      (3)印章管理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類別及數量,交接人員簽字確認。

      (4)公司因機構變動需刻制新印章時,辦公室負責到公安局辦理章刻事宜。新印章啟用應事先須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

      (5)印章管理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現無論結果如何,嚴肅處理。

      四、公司所有需要蓋印章的介紹信、說明以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五、公司所用印的文件、資料、附件資料及用印審批表等,年終由辦公室整理后存檔備案。

      六、印章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并依法公告作廢。

      七、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八、本制度由公司綜合辦制定并解釋。

      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以及停用和作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印章是指在公司發布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需要以公司以及內設部門的名義證明其真實性和有效性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公司印章的種類

      第三條、公司公章按照法定程序在工商管理機關注冊后,在注冊地公安機關等級備案而刻制的對外具有法人效應的印章。

      第四條、公司業務專用章代表和行使某項專業內容和權利的印章,如合同專用章、財務章等。

      第五條、法定代表人名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名字的印章

      第三章公司印章的申請、刻制、啟用與廢止

      第六條、公司因業務發展需要刻制印時,由申請單位(部門)向人力行政部提出書面申請,人力行政部審查后報經理和總裁審批。

      第七條、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人力行政部統一負責,刻制標準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八條、公司在發生印章遺失、損毀和被盜情況時,責任人應立即向上級匯報,人力行政部須采取有力措施,查清原因,落實責任,減少和彌補損失。

      第九條、新印章在使用前應首先辦理登記,并要加蓋印模。

      第十條、因機構變更或其他原因而廢止的印章,人力行政部門應立即將印章封存處理并進行封存日期登記。原則上,廢止的印章應封存三年以上才可切角銷毀。印章的封存和銷毀應報經總裁審批。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條、管理公司的各類印章(財務章除外),由人力行政部統一保管。主要職責是,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確定公司印章的'種類、范圍、數量;負責印章的刻制、停用和銷毀;保管公司的各類印章,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印章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十二條、公司印章應嚴格執行印章審批和登記程序,原則上先審批后用章,使用人應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人力行政部'登記印章使用的登記簿'。

      第十三條、一般事務性用章,由用章單位(部門)經理負責初步審批,經辦人持所在單位(部門)經理已簽字的印章使用審批表'到人力行政部加蓋印章,人力行政部經理審查通過后在印章審批表上簽字,由印章保管人負責在需加蓋印章的文件上加蓋印章。

      第十四條、合同類文件經合同小組審定,總裁簽字后,人力行政部核實后蓋章。

      第十五條、凡涉及對外投資、合作、資產重組、所有權變更、企業法人或者名稱變更、債權債務處置、擔保、貨幣支付以及對公司名譽和經濟利益產生影響的用章,須由用章單位(部門)經理、和總裁共同審批。

      第十六條、公司各類業務合同必須使用合同章,不允許使用行政公章。

      第十七條、人力行政部應指定專人管理印章,管理人要對所加蓋印章的文件逐一核實,對經過審批后的文件加蓋公章。

      第十八條、原則上公司的各類印章不得攜帶外出使用,特殊情況經經理、總裁批準,人力行政部應進行登記備案,由不少于兩名工作人員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完畢后迅速交回人力行政部和匯報使用情況,不得帶往其它地點。

      第十九條、嚴禁開具加蓋各類印章的空白信函和證明,如因工作需要確需開具的,須經總裁批準。人力行政部應進行登記備案。持空白信函和證明外出工作歸來后,須于當日向人力行政部匯報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條、嚴禁未經批準擅自刻制印章,嚴禁違反規定使用印章。

      第二十一條、違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定,視情節輕重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法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總裁辦公會負責解釋并修改。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14

      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明確公司各種權利義務關系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應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約,為明確使用人與管理人員的責權,特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與管理條x例:各類印章的具體管理條x例:

      一、印章的刻制

      刻制按公司業務需要由部門提出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總經辦統一辦理。印章刻好后由總經辦辦理印章登記手續,填寫《印章管理登記表》備案并留好印章樣圖。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財務章、發票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后交由人事行政部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行相關使用條 例。

      2、因業務發展需要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送交人事行政部門刻制。

      二、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1、印章的保管

      通過總經理授權賦予一些部門對其部門(專業)印章的保管權和使用權。由被授權人在總經辦簽字領取印章,指定專人保管。

      2、印章的使用

      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與公司(綜合行政部)辦理領取手續,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并備案。

      (已經開始使用的需自通知當日補辦理領取手續)

      (1)公章:公章由公司行政經理或各分公司行政經理保管。各部門有需蓋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須先到綜合行政部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分公司經理核準后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蓋章后經手人需將簽批申請表交由綜合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綜合行政部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2)合同章:合同章由財務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簽訂各類合同使用專用章,蓋章前須先到綜合辦公室領取并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經由公司或分公司行政經理或各分公司行政經理審批,財務經理審核并在《印章使用申請表》中簽批,經手人需將簽批后申請表交由綜合行政部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薄》簽字。綜合行政部需將《印章使用申請表》與《印章使用登記薄》同期留檔。

      (3)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或分公司出納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業務,使用時憑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

      (4)財務章:由財務部經理(或負責人)保管,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金支票等需要加蓋銀行預留印鑒等業務或發票上使用,發票專用章主要用于發票蓋章。

      (5)其他職能部門章:其他職能部門章,主要適用于各部門內部使用,已經刻制的職能部門章,需由部門負責人進行保管并嚴格該章的使用辦法。

      3、印章的廢止、更換:

      (1)廢止或繳銷的印章應由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交由公司綜合行政部負責人統一廢止或繳銷。

      (2)遺失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公司經理核準后,簽批遺失處理及處罰辦法后,交由人事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如是遺失公司基本印章時必需登報申明。

      (3)更換印章時應由印章保管人員依公司文件填寫《廢止申請單》,并呈分公司經理核準后,交由綜合行政部按批示處理。如有需要須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申請新的印章。

      4、印章保管人的責權范疇

      對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監督的辦法。綜合行政部主要職責是對印章的使用進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監督、保管等多重責任與權力,具體劃分如下:

      (1)職能部門印章保管人對印章具有獨立使用權力,同時負全部使用責任。

      (2)公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公章的保管人對公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次要責任,而對未經由負責人或保管人(公司經理)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人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次要責任。

      (3)財務章的保管人無獨立使用權力,但具有監督及允許使用權力,因此財務章的保管人對財務章的'使用結果負主要責任,經手人則負次要責任,而對未經由保管人(財務負責人)簽批的公章使用經手負主要責任,保管人負次要責任。

      (4)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納,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無獨立使用權力,需依據財務部負責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使用,否則負全部責任。

      (5)公司嚴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獨立帶離公司使用,因此保管人如遇需帶公章、合同章外出辦事使用時,需與辦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如遇要辦理工商等年檢等事務,需將表格帶回公司蓋章。

      (6)公司高、中層領導,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公司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并及時歸還。

      (7)如遇個人需開具個人相關證明,需由部門負責人以上擔保簽批后方能使用,但如涉及到個人經濟擔保與證明時,原則上一律不予證明,其不良結果由簽批人與保管人以情節共同負責。

      (8)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公章使用章程,做好申請和使用登記。公司印章只適用于與公司相關業務,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之行為。

      (9)印章使用申請人及管理負責人要嚴格按照上述規定申請使用印章,如出現問題,后果自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編童話故事三年級作文300字15

      一、公司印章的制發

      印章是組織機構的象征。公司財務和各小區管理處因工作需要刻制印章,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由綜合事物部按照規定的樣式、字體、尺寸、名稱在指定的'特種行業刊刻單位刻制,并發文啟用。

      二、印章的管理

      設專人專柜管理,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嚴禁任何人攜帶公章外出,特殊情況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到綜合事物部辦理相關手續,用畢后立即歸還。

      公司行政印章,由綜合事物部負責掌管、監印;各小區管理處印章由各小區管理處指定可靠人員專人掌管、監印。

      印章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應在主管領導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印章要隨時放入加鎖的專柜內妥善保管,節假日應加封。如發現管理有異常情況,應保護現場,報告領導,查明情況,及時處理。發現重大情況,可報公安機關偵破處理。

      三、使用印章

      嚴格用印的審批簽字手續。使用公司印章,須經公司領導批準;使用財務印章,須經主管財務領導簽字批準;使用各小區管理處印章,須經各小區管理處負責人簽字批準。

      使用印章時必須由經辦人在登記本上填寫用印原因,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

      印章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保密觀念。監印時,必須做到'三看'即:一看領導是否同意發文或用印;二看用印的類別同文件、函、電的頭子、標題、內容是否相符;三看文件的內容是否符合用印的規定。凡不符合用印規定或審批手續不全的,應拒絕用印并向領導匯報。對用印文件、函、電內容嚴格保密,不得泄露。

      提取郵件、貨物和匯款、取款、辦自行車上戶以及開介紹信等需蓋印章者,必須要有依據、由管印人酌處。

      印章對齊年蓋月、日或蓋在規定的位置,蓋印要端正、清晰。

      不得在空白紙張、介紹信上蓋章,特殊情況需蓋空白介紹信、應經公司領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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