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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差旅費報銷規定2篇(合集)
學校差旅費報銷規定1
1、公出人員返校后一周內必須報銷還款;
2、報銷時間為每周二全天,周三上午,周四全天;
3、出差費用包括往返車費(不包含出租汽車),宿費(住宿費限額40元/每天,低于限額,據實報銷。無住宿費收據的,一律不予報銷),購票費;
4、交通費開支
(1)乘火車,從晚8時至次日晨7時之間,在車上過夜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時間超過12小時的,可購同席臥鋪票。夜間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超過6小時的,每人每夜加發一天伙食補助費;
(2)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市內交通費3元,包干使用,不再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如開會則只負責往返交通費6元;
(3)如經批準乘坐飛機者,其乘坐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可在出差人員市內交通費包干的范圍之外憑據報銷
5、出差伙食補助
省外出差一般地區15元,特殊地區20元;
省內直轄市出差一律15元;
省內縣(含縣級市)及其以下出差一律12元;
6、關于差旅費、會議費的幾項特別規定
(1)自帶交通工具出差,不再報銷任何車船費及外市交通補貼,司機的住宿費按一般工作人員的標準報銷;
(2)在交通工具(飛機、軟臥除外)上連續乘座超過12小時(含12小時)人員,每超過12小時增加20元的伙食補助;
(3)參加會議的出差人員在報銷時必須提供會議通知原件或復印件;
7、下列人員不予報銷伙食補助
會議通知上明確注明收取會議費且宿費另收的;
被外單位聘請提供有償勞務的;
帶工資外出進修或學習的(一個月以內的業務培訓除外);
在出差的同時發生業務招待費的;
出差期間所發生的車船費,住宿費等直接差旅費之外的其他費用,需單獨辦理報銷手續,不可與差旅費票據混在一起報銷。
工作人員出差及差旅費報銷規定
一、工作人員出差的批準:
1、一般工作人員在本省境內出差,須經系、部(辦)領導批準。赴省外出差,須經主管副院長批準。
2、中層干部省內外出差,須經主管副院長批準。
3、副院長、顧問省內外出差,須經院長批準。
4、院長出差須經西工大主管副校長批準并報董事長。
5、工作人員出差,凡乘坐飛機公務倉或輪船二等艙,必須事先申請院長批準后,方可乘坐。
6、工作人員出差前,應填制出差申請單,寫明出差事由、出差地點、預計天數,經批準后,方可出發。
二、差旅費用報銷有關規定:
1、出差人員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住宿費標準:
2、凡夜間乘火車超過6小時,白天連續乘火車超過12小時以上,可購同席臥鋪票(定票費限額30元)。凡符合購臥鋪條件而末購者:
乘慢車或直快列車的按硬席座位票價的60%;乘特快列車的按硬席座位票價的50%;乘特快空調列車的按硬座票價的30%計算發給補貼。
3、住宿費包干使用,提交住宿—費—發—票,按標準計發。未提交住宿發票者,按住宿費標準的一半發給。
4、伙食補貼
1)按實際出差天數(含途中)一般地區每人每天補助20元;在深圳、珠海、廈門、汕頭、海南地區每人每天補助30元。
2)脫產到外地(西安市區以外)學習、進修人員,時間在30日內按出差伙食補貼標準。31天以上至60天以內,每人每天補助5元。61天以上不計算補貼。
3)赴外地招生,在原補貼標準上增加10元計算。
4)會議伙食補貼:
西安市內無伙食補貼;外埠會議,凡交納會議費或資料費者,無伙食補貼,只計算往返途中伙食補貼。凡未交納會議費、資料費的'按出差伙食補貼標準計算。
5、市內交通費
1)工作人員外埠出差,每日發市內交通費5元。參加會議期間無市內交通費。
2)副院長以上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應事先征得院長同意,可報銷相關出租車費。
3)本省境內凡乘坐學院提供交通工具出差,不發市內交通費。隨同出差的專職駕駛員,日行車100公里以上者,發給10元行車補貼。
6、出差期間的個例
1)出差人員因病在外埠住院30日內按標準計算伙食補貼,但不計算住宿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超30天以上停發伙食補貼。
2)學生赴外埠實習或畢業設計,只報銷出發地至目的地的交通費。凡實習單位免費提供住宿的,不計發住宿費。住宿收費的,按每人每天20元標準控制,據實報銷。
3)出差人員丟失原始票據的,原則上不予報銷。經同行人證明確屬交通工具票據丟失。經領導批準,只報銷出發地至目的地的直通火車硬座票價。
4)工作人員出差,原則上在外埠不得發生招待費用。中層以上領導干部確屬工作需要,應事先請示院長同意,本著勤儉的原則,在院長批準的限額內報銷。
5)出差人員不得繞道或借出差游山玩水。
三、差旅費報銷程序
1、出差人員返回后,必須在7日內辦理報銷手續,及時沖還借款。
2、按照誰批出差,誰批準報銷的原則,報銷人應附出差申請單,原始單據,并填明報銷人,經批準人簽字后,由財會人員辦理報銷并付款。
學校差旅費報銷規定2
為了保證學校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進一步規范學校財務制度,根據《浙江省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定》(浙財行[xxxx]10號)精神,遵循勤儉節約、從緊必需的原則,結合本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出差人員城市間交通費報銷規定
(一)出差人員乘坐火車(含動車、高鐵、全列軟席列車),限硬席座位、高鐵或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座位,憑據按實報銷。超過上述標準的,超支部分個人自理。
。ǘ┏霾钊藛T乘坐輪船(不包括旅游船),限三等艙位以下(含三等艙位),憑據按實報銷;乘坐二等艙位及以上的按三等艙位的票價報銷。
。ㄈ┏霾钊藛T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單位領導批準方可乘坐飛機,但只限經濟艙位,憑據按實報銷;乘坐經濟艙位以上的按經濟艙位的票價報銷。乘坐飛機的,民航發展基金、燃油附加費可以憑據報銷,其他如機場服務費、打包費等不得在交通費中報銷,應在公雜費中開支。
(四)出差人員乘坐除以上三種以外的其它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車、小汽車),原則上按實報銷。
。ㄎ澹┏俗w機、火車、輪船、客車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購買交通意外險一份。所在單位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的,不再重復購買。
(六)城市間交通費在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內憑據報銷,訂票費、經批準發生的簽轉或退票費、乘坐交通工具的交通意外保險費憑據報銷。
。ㄆ撸┑匠霾钅康牡赜卸喾N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擇乘相對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八)出于安全考慮不提倡出差人員駕駛私家車出差。如駕駛私家車出差,發生的加油費、過路過橋通行費、停車費等不能報銷。
二、出差人員住宿費報銷規定
。ㄒ唬┏霾钊藛T到省外出差,執行財政部公布的分地區、分級別住宿費限額標準(見附表1);出差人員在省內出差,執行財政部公布的浙江住宿費限額340元的標準。出差人員在批準的出差天數和規定的限額標準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住宿費。
。ǘ┏霾钊藛T住宿應兩人一個標準間。單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數為單數,其單數人員可一人住一個標準間。
(三)出差人員單次出差,允許在經批準的出差天數和規定的住宿費限額標準之內按實際住宿天數統籌使用。
三、伙食補助費報銷規定
。ㄒ唬┗锸逞a助費是指對出差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償費用。
。ǘ┏霾钊藛T出差期間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
1、省外出差,伙食補助費執行財政部公布的分地區伙食補助費標準,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2、省內出差,伙食補助按財政部公布的浙江標準,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ㄈ﹨⒓优嘤、會議的,按標準報銷往返途中的伙食費補助。因公出差的,按實際批準的出差天數包干使用。
四、出差人員公雜費報銷規定
。ㄒ唬┕s費是指出差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和打印、復印、傳真、寄送等費用。具體包括:市內乘坐公交車、地鐵、出租車、機場大巴等交通費票據及確因開展公務所需打印、復印、傳真、寄送、打包等費用票據。其他票據,如商場、超市等購物票據以及通訊費票據,均不得按公雜費報銷。
。ǘ┏霾钊藛T出差期間的公雜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
1、省外出差,公雜費在每人每天80元補助標準,包干使用。
2、省內出差,工作人員跨設區市出差公雜費為80元/人·天,無城市間交通費票據減半按40元/人·天報銷。設區市內出差公雜費仍按60元/人·天標準執行,無城市間交通費票據減半按30元/人·天報銷。
。ㄈ﹨⒓优嘤、會議出差的`,按標準報銷往返途中的公雜費。因公出差的,按實際批準的出差天數包干使用。
。ㄋ模┦褂脝挝还珓哲嚦霾畹,公雜費補助標準減半。
五、其他
。ㄒ唬┍疽幎ㄟm用地域范圍是常駐地以外地區(常駐地指鹿城區、甌海區、龍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甌江口新區、生態園區)
。ǘ┏霾钊藛T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參加會議、培訓,應當事先咨詢、了解經費開支情況,對要求分攤費用的,應拒絕參加。
。ㄈ⿻h、培訓期間食宿費用均由舉辦方支付的,無公雜費、伙食補助。
。ㄋ模┏霾钊吮仨毎匆幎ㄌ钪啤吨轀厥械谄咧袑W工作人員出差審批單》,報經校領導批準,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培訓、會議報銷要附上領導批準的通知書,因公出差要附上經領導批準的請假審批單。學校應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嚴禁異地學校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五)出差人員差旅活動結束后,應在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差旅費報銷時應當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船票、住宿費發票、餐飲發票等憑證。
住宿費、機票支出、餐費等出差相關費用按公務卡使用規定結算。
。┏霾钊藛T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游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ㄆ撸┙搪毠こ霾钇陂g如提前出發、繞道或無故停留,其增加的費用自理。
。ò耍┍疽幎]有說明的事項,參照《浙江省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定》(浙財行[xxxx]10號)執行。
。ň牛┮陨弦幎ㄈ缗c上級文件相抵觸,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未盡事宜,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ㄊ┍疽幎ㄗ詘xxx年5月18日起執行
附表1
分地區、分級別差旅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限額標準表
單位:元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分地區、分級別國內差旅住宿費限額標準表
單位:元/間
序號地區
。ǔ鞘校┳∷拶M標準淡旺季浮動標準建議
旺季期間旺季上浮價上浮比例
省級及相當職級
人員正副廳長及相當職級人員其他
人員省級及相當職級人員正副廳長及相當職級人員其他人員
1北京市1100650500
2天津市800480380
3河北省800450350
4山西省800480350
5內蒙古800460350
6遼寧省800480350
7大連市8004903507—9月96059042xxxx%
8吉林省800450350
9黑龍江省8004503507—9月96054042xxxx%
10上海市1100600500
11江蘇省900490380
12浙江。ê贾菔袇^)900500400
13浙江。ê纪馄渌貐^)800490340
14安徽省800460350
15福建省900480380
16廈門市900500400
17江西省800470350
18山東省800480380
19青島市8004903807—9月96059045020%
20河南省900480380
21湖北省800480350
22湖南省800450350
23廣東省900550450
24深圳市900550450
25廣西800470350
26海南省80050035011—2月104065045030%
27重慶市800480370
28四川省900470370
29貴州省800470370
30云南省900480380
31西藏8005003506—9月1xxxx5053050%
32陜西省800460350
33甘肅省800470350
34青海省8005003506—9月1xxxx5053050%
35寧夏800470350
36新疆800480350
附表2
州溫市第七中學工作人員出差審批單(參考格式)
工作部門出差人
出差地點至出差事由xx至xx至xx至xx
出差時間自xx月xx日至xx月xx日擬乘坐的交通工具
審批人
xx年xx月xx日
填表人:xx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出差人員出差前需填寫本單,報相關負責人審批。辦理報銷手續時作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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