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值班工作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值班工作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值班工作制度1
一、維修電工及值班電工均須服從于領班的安排和協調。
二、工作時必須持證上崗,無證或證件過期失效均視為無證禁止上崗;必須嚴格按照市勞動局、供電局高低壓操作維修的規章制度做好安裝、操作、維修和監護工作。
三、在地下室、廚房、等潮濕危險場地工作或在上下夾層、金屬通風管道、設備內等特殊環境條件下工作時,都應做到先切斷電源然后再開始工作,在電源端應掛上警告“禁止合閘”標示牌;如不能停電時也必須采取保證安全的確切措施,而且必須至少有二人在場一起進行工作。
四、高空作業必須事先向工程部經理辦理審批手續,并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登梯作業亦應做到梯子安放安全,并有人看護。登高2米以上應帶保險帶及安全帽。梯子一端如需擱向墻面或門框架時均應做好防范措施,防止不穩固滑倒或壓傷墻面、門窗玻璃造成事故。
五、清掃配電柜、配電箱、開關柜時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金屬材料或工具使用不慎導致對地或相間短路或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六、維修電工及值班電工均應自覺執行《工作制度》,領班有責任督促大家共同執行好《工作制度》。
七、當值電工應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章制度,絕不允許有違規現象出現,任何人都有權制止違章操作,員工間應互相提醒安全操作,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八、維修工在接到檢修、報修工作任務時,務必按規定先填寫好“工作任務單”,急修或搶修,緊急情況下先進行處理后填單子,但需事先經領班或經理的認可后才能操作。
九、值班工在巡檢、值班過程中,遇有特殊報修故障發生或需緊急處理解決的工作時,酌情需要,也可及時與當值安保領班與經理取得聯系后,確定和安排人員參與搶修或維修,防止事故范圍或損失的`擴大。檢修、搶修或故障排除后應及時補填工作單,并應由報修部門人員或當值安保領班簽名認可備查。
十、在牽涉到為租戶服務、維修或搶修時,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租戶滿意,絕不允許有違紀現象出現,工作完畢后要請租戶簽名認可,領班應做好監督檢查回訪情況記錄。
十一、維修電工或值班電工如遇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需配合其它崗位工種,其它班組做本職工作以外范圍的工作時,需要工程部經理同意,方可參與,工作時應尊重、服從對方的安排或指揮,積極配合完成好任務。事后也應有完整的工作任務單交回領班。
配電室崗位職責
1、負責高壓電氣設備的運行監視及停、送電操作保證安全供電。
2、對配電室的開關柜,變壓電器室進行定期清掃、維護。
3、嚴格貫徹執行電氣規章制度。
4、必須了解高壓電氣設備的運行方式和運行情況。
5、及時發現一切危及高壓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將事故因素清除在萌芽之前。
6、處理突然發生的停電事故。
7、辦理停電檢修工作票,并負責做好一切安全措施。
8、正確進行用電記錄和電量計算,了解負荷情況。
值班工作制度2
公司全體人員:
為進一步加強管理,嚴肅工作紀律,規范考勤、請休假與值班值宿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
第一條嚴格遵守考勤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隨意離崗、空崗、漏崗,更不得隨意曠工。
夏令時作息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令時作息時間: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第二條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統計全公司出勤統計表與個人出勤登記表,全公司出勤統計表每月由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后留存。
第二章值班值宿
第三條值班值宿時間
(一)雙休日、節假日值班時間:夏令時8∶30--17∶00
冬令時8∶30--16∶30
(二)值宿時間:
夏令時17∶00--次日8∶30
冬令時16∶30--次日8∶30
第四條值班值宿人員要對值班期間接到的電話、文件、來訪人員做好登記,如遇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帶班領導匯報。
第五條值班值宿人員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班的須提前向公司辦公室報備。
第六條值班值宿人員是值班值宿第一責任人,要按時交接班,并填寫好值班登記表。值班值宿期間不得出現空崗、漏崗、擅自離崗等情況。
第七條值班人員要保證值班室衛生清潔和各種物品完好,值班期間不得做與值班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三章公出
第八條職工臨時公出須經本部門領導同意后,在本部門臨時公出去向欄中填寫外出與返回時間及去向。
第四章病事假
第九條副經理請病事假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批準。第十條部門負責人請病事假5天以內(含5天)由公司分管副經理批準;5天以上經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后,由公司主要領導批準。
第十一條部門副職請病事假5天以內(含5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上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由公司分管副經理批準。
第十二條其他干部職工請病事假15天以內(含15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15天以上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第十三條干部職工因病需住院、休息,應提供正規醫院的醫療證明或診斷(加蓋醫院公章),沒有醫療證明或診斷不能按病假休息。干部職工因病不能本人請假,可由其家屬代本人進行請假。
第五章帶薪休假
第十四條干部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十五條副經理年休假由公司主要領導批準。
第十六條部門負責人年休假經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公司主要領導批準。
第十七條部門副職年休假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由分管副經理批準;其他干部職工年休假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第十八條干部職工帶薪休假計劃表報送公司辦公室備案。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六章婚假、產假、護理假及哺乳假
第二十條干部職工婚假及產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婚假15天,產假158天,男方看護假15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具體批程序參照帶薪休假審批程序。
第二十一條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后,生病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子女每年不超過20天的護理假期(假條需要附相關證明材料備查),護理期間視同出勤。
第二十二條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19號)規定。女干部職工哺乳期間,嬰兒未滿一周歲的,每日享有1小時哺乳假,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增加1小時,嬰兒一周歲后,該假自動取消。
第七章探親假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工作滿一年的工作人員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每年給假一次,一次30天,憑相應工作及居住證明文件可享受此待遇。
第二十四條工作人員配偶是除義務兵以外的現役軍人的,可給職工一次探親假,時間7天,憑相應工作證明文件可享受此待遇。
第八章喪假
第二十五條干部職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市域內給與5天的喪假;市域外給與7天喪假。
第九章病事假待遇
第二十六條干部職工病事假期間基本工資部分的待遇。病事假在1年內發生2個月以內(含2個月)的,發給原工資;病事假1年內發生2個月以上的,從第3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病事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的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和10年以上的,工資照發。病事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事假期間工資: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和10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第二十七條干部職工病事假期間績效工資部分的待遇。每月累計病事假超過5次者,或累計病事假10天(含10天)的,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50%;每月累計病事假10天以上的,扣除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病事假全年累計滿30天(含30天),扣發2個月的績效工資;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30天不足180天的(含180天),扣發6個月績效工資;病事假超過180天的,扣發全年績效工資,并取消個人評優選先資格。
第十章處罰規定
第二十八條干部職工如有遲到、早退、曠工、空崗、離崗、漏崗及違反機關作風相關制度等行為的,對違反任意一項者,上報公司辦公室進行全公司通報批評,每次罰款200元。個人每月累計2次(曠工1日為1次)以上(含2次),取消當事人評先選優資格;個人每季累計4次以上(含4次),取消個人評先選優資格,并由部門負責人對當事人進行約談,情節嚴重者調離工作崗位;個人全年超過7次(含7次)以上,上報公司給予辭退。
第二十九條干部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曠工。假借公出名義騙假;未請假或請假未獲得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請假期滿未續期或續假未獲得批準逾期不到崗;不服從工作安排或不按時到崗工作;騙取醫療疾病證明請病假;全公司統一組織的集中學習、會議和大型活動未請假,無故不參加的。
第三十條對公司辦公室隨機抽查中存在臨時填寫假條、捏造請假理由等阻礙檢查工作的,一經查實,按曠工1次處理,并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取消個人年度評先選優資格。
第三十一條對于干部職工曠工或因工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1年內累計15天以上的,聘用人員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對違反值班值宿規定的干部職工按照《公司值班值宿工作制度》進行處罰。
第十一章其它規定
第三十三條請銷假必須堅持事前請假、事后銷假、逐級請銷假,按管理權限,按程序逐級審批的原則。
第三十四條干部職工請假條經領導簽字同意后,應第一時間交到公司辦公室備案,如在檢查中發現未按時上交假條或假條丟失,視為未請假。
第三十五條部門負責人以上領導請事假或公出時間超過3天以上(含3天),需將緊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報備至辦公室。
第三十六條考勤制度是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和聘用人員續聘或辭退以及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同時作為干部職工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值班工作制度3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臺帳記錄,及時處理各類影響安全的突發事件,對安全事故進行應急救援處置,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政府系統值班工作和緊急突發事件(故)及時上報的通知》的要求,結合交通部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市交通局實行24小時安全值班制度和節假日局領導輪流帶班、機關干部輪流值班制度由局辦公室負責安排實施。工作日上班時間安全值班及安全隱患舉報熱線:(傳真),工作日下班時間和節假日安全值班及安全隱患舉報熱線:,舉報電子信箱:。公路處、交管處、航務處(海事局)等事業處的`安全值班制度必須與局機關同步安排。
第三條建立安全值班記錄、安全隱患舉報熱線電話登記薄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臺帳。安全值班人員必須實實事求是做好值班記錄,及時聯系安全監督處等有關處(室)和人員處置各類安全突發事故。值班人員交接班時應將未及時處置完畢的工作和值班記錄一并進行移交,不得漏崗、脫崗和誤崗。
第四條安全值班記錄、安全管理臺帳是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重要資料,應集中裝入當年的安全管理檔案,以便長期保存,不得任意毀損、遺棄。
第五條本制度經xx市交通局修訂后,于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值班工作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履行省防總日常辦事機構的職責,當好省防總的參謀,提高對水旱風凍災害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快速反應與高效運作能力,參照《國家防總關于防汛抗旱值班規定》和省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值班工作的意見》,結合本辦的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省三防辦實行全年值班帶班制,分汛期和非汛期兩個階段。汛期一般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實行每天(含法定節假公休日)24小時值班及領導帶班制。非汛期為當年的10月16日至次年的4月14日,由防辦領導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安排值班與帶班。
第三條 值班每24小時為一班,自當天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值班人員一般包括主班和第一、二副班及帶班領導。原則上不安排同一業務組的人員同一班值班,避免同一班的值班人員均為女同志。
第四條 值班主班、副班及帶班領導,按規定應在崗值班、帶班的,必須24小時在值班區域履行職責;無需在崗值班、帶班的,應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趕回值班室處理應急事務。
第二章 汛期值班
第五條 正常狀態下由主班實行24小時在崗值班。
第六條 氣象部門預測省內將有較大范圍強降雨或省防總啟動防洪、防風Ⅳ級及以上級別的預警,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關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時,主班、第一副班均24小時在崗值班,第二副班待命,隨時聽從帶班領導安排。
第七條 省防總啟動防洪、防風Ⅳ級及以上級別的應急響應,或因其它較大相關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時,主班、第一副班、第二副班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在崗值班。非值班人員應保持本人的通信工具每天24小時暢通,隨時參與相關事務的處置。
第三章 非汛期值班
第八條 正常狀態下每天安排主班、副班和帶班領導各一人,按正常上班時間值班帶班。
第九條 省防總啟動防旱Ⅲ級或防低溫冰凍藍色預警,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關應急處置工作需要,主班實行24小時在崗值班。省防總啟動防旱Ⅱ級或防低溫冰凍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或因其它重大的相關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實行主班、副班24小時在崗值班。
第十條 省防總啟動抗旱Ⅲ級以下或防低溫冰凍Ⅳ級應急響應,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關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實行主班24小時值班。省防總啟動抗旱Ⅱ級以上,或防低溫冰凍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或因其它重大的相關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實行主班、副班24小時在崗值班;非值班人員應保持本人的通信工具每天24小時暢通,隨時參與相關應急事務的處置。
第四章 值班交接
第十一條 交接班一般在值班室進行,交接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30分。領導在崗帶班的,由帶班領導主持,接班的帶班領導及交接班人員全部參加。其它的由值班人員與接班人員交接。交接班時要將值班期間掌握的動態、已辦和待辦的工作等相關情況交待清楚。當班人正在處理且接班人難以接手的事宜,應由當班人處理完畢后再辦理交接。
第十二條 防辦主要領導可根據需要,每月召開一到二次交接班例會,相互通報一段時間的值班和相關工作開展情況,以便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第五章 值班職責
第十三條 值班人員接聽電話要迅速、禮貌,語言要規范、簡潔,回答要準確、耐心。對上級的指示或相關單位、人員的有關業務要求,應認真做好筆錄,做到指示有落實,要求有答復。
第十四條 值班人員應密切監視各個信息系統和文件傳輸系統及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接收和查詢各時段的水文、氣象、海洋等部門的'信息以及各類報告、報表,并做好歸類、統計和上傳下達工作。遇災害性天氣或重要事項處理,應主動與相關區域和部門保持聯系并及時報告帶班領導。
第十五條 值班人員對值班期間接收的傳真、文件、報表、資料、電話等,凡與工作密切相關、有保留價值、或有待處理的,一律做好登記,并對當班發出的快報、通知等文電,辦理、交辦、督辦、轉辦等事項應在值班日志中如實填寫登記。
第十六條 當出現異常情況尤其是發生重大險情、災情及突發事件時,值班人員應主動與相關地市防辦或工程管理單位聯系,及時掌握當地的水旱風凍情、工情、險情和災情,以及險情、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后果和采取的措施及效果,追蹤防風、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全過程,及時向帶班領導和上級機關報告,并做好續報工作,每件事都做到周密細致、有始有終。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或上級的指示起草的命令、電報、通知、報告、總結等材料,應在領導審核簽發后隨即發送,并對接收情況進行核實。文件發出后,應立即做好紙質文檔的歸檔、登記,并把電子文檔上傳到三防辦公管理系統的相應欄目。文件電子原稿需在值班室電腦保存的,一律移到指定的“值班文稿”文件夾,以保持值班室電腦桌面的整潔。
第十八條 值班人員應加強對值班室和機房設備的巡查,發現設備故障應立即通知有關負責人或維護人員處理。
第十九條 值班人員應保持值班室及周邊環境整潔衛生,不得在值班室和周邊大聲喧嘩。非相關工作人員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進入值班室。
第六章 帶班職責
第二十條 帶班領導原則上由副處以上干部擔任。主要江河水庫超警戒水位或發生較大險情、災情、凍情等三防突發事件時,帶班領導駐守辦公室,其它時間應保證全天24小時聯系暢通,如無特殊情況或非經領導批準,不得離開廣州市區,并應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值班室處理應急事務。帶班領導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第二十一條 負責值班室的工作安排及相關事務的處置;
第二十二條 簽發三防快報、函件及普通事務文電;審核重大事項的文電并負責送防辦主要領導或省防總領導簽發;
第二十三條 全面掌握全省汛情、旱情、凍情、險情、災情等信息及相關工作動態并負責信息報送安排;
第二十四條 檢查、督促各成員單位、各地市三防部門的信息報送以及相關突發事件的處置;
第二十五條 根據省防總領導的授權向新聞媒體通報相關情況。
第七章 信息報送
第二十六條 值班信息,包括三防快報、簡報、專報或新聞通稿等,由值班人員根據相關要求起草,經帶班或分管領導,重大事件信息經防辦主要領導或防總領導簽發后報出。
第二十七條 對于重要的水旱風凍情、災情、險情及工作動態等信息,值班人員應視情及時摘錄并通過移動短信平臺發送給防辦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
第二十八條 未經有關領導批準,值班人員不得擅自對外提供值班期間產生的任何文件、資料或數據。
第八章 文件管理
第二十九條 值班人員應保持值班室的文件資料歸類有序,擺放整齊。
第三十條 值班人員對當天的發文、收文和傳真件要及時報告帶班領導,并做好文件分類登記、歸檔與處理工作。
第三十一條 值班人員在非上班時間代收的帶密級的文件資料,應立即通知保密員回來交接處理或按有關規定暫行妥善保管,嚴防泄密。
第三十二條 外來人員非防辦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值班室翻閱、復制、拍攝文件資料或使用辦公設備,本辦人員借閱值班室資料、文件等要履行登記手續,用后立即歸還。
第九章 值班排班
第三十三條 值班、帶班安排由指定的專人負責,并在三防辦公管理系統發布,正常情況下不另行通知。
第三十四條 為便于值班排班,在異常或應急狀態下的人員出差應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主任和常務副主任原則上不同時出差;
(二)分管領導和其分管的組長一般不同時出差;
(三)各組人員出差,應保證至少有一人留家;
(四)值班人員因出差不能到位值班時,應提前向帶班領導報告,并通知排班負責人安排他人接替。帶班領導出差應提前將出差的行程和時間通知排班負責人。
第十章 值班待遇
第三十五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國家防總防汛抗旱值班規定,值班人員享受值班補助。
第十一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六條 值班、帶班人員因工作失誤對信息掌握不及時、不全面,對相關事件處置欠妥當等造成不良影響或較大經濟損失的,將予以通報批評。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經濟損失的,將依照有關法規、法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其它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值班工作制度5
天然氣站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做到場站生產崗位的認真交接,工作清晰,責任明確,保證生產運行安全、平穩、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交班要求:總結本班內及前班生產情況和需跟蹤協調的相關問題,整理好文件、工具、物品,清潔責任區域內衛生,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
接班要求:接班人員提前15分鐘到達崗位準備接班。認真聽取交班人說明的.生產情況和問題,對現場和資料進行確認,認真查看值班記錄、傳閱文件,存在疑問時,要與當班人認真核對清楚并加以確認,對遺留的問題,必要時要求其處理完成。接班人員同意接班后,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值班室。
第四條
交接班嚴格執行“六交”和“六不接”,具體內容如下:
一、“六交”是指:
交運行方式、設備狀況;交資料、報表;交內外聯系、上級指令;交工具、用具、通訊、消防器具;交崗位衛生;交存在問題。
二、“六不接”是指:
生產情況不清不接;報表、資料不清不全不接;內外聯系不明確不接;崗位衛生不好不接;該處理的問題不處理不接;工具、用具、通訊、消防器具不全不接。
值班工作制度6
第一條 為切實履行市三防辦公室的職責和任務,當好市三防指揮部參謀,提高對水旱風凍災害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快速反應與高效運作能力,參照《國家防總關于防汛抗旱值班規定》、省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值班工作的意見》和廣東省、三防辦值班工作制度,結合本辦的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三防辦實行全年值班帶班制,分汛期和非汛期兩個階段。汛期一般為每年的4月15日至10月15日,實行每天(含法定節假公休日)24小時值班及領導帶班制。非汛期為當年的10月16日至次年的4月14日,由防辦領導根據工作需要酌情安排值班與帶班。
第三條 值班每24小時為一班,自當天上午8:30至次日上午8:30。值班人員一般包括主班和副班及帶班領導。
第四條 值班主班及帶班領導,必須24小時在值班區域履行職責;無需在崗值班、帶班的,應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并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趕回值班室處理應急事務。
第二章 汛期值班
第五條 正常狀態下由主班實行24小時在崗值班。
第六條 氣象部門預測我市將有較大范圍強降雨或市三防啟動防風Ⅳ級及以上級別應急響應,或因其它一般性的相關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時,主班均24小時在崗值班。
第七條 市三防啟動防風Ⅳ級及以上級別應急響應,或因其它較大相關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時,主班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在崗值班。副班值班人員應保持本人的通信工具每天24小時暢通,隨時參與相關事務的處置。
第三章 非汛期值班
第八條 正常狀態下每天按上班時間上班,如遇特殊災害性天氣,實行主班24小時在崗值班,領導帶班。
第四章 值班交接
第九條 交接班一般在值班室進行,交接時間為每天上午8 時30分。交接班時要將值班期間掌握的動態、已辦和待辦的工作等相關情況交待清楚。
第十條 防辦主要領導可根據需要,每月召開一到二次交接班例會,相互通報一段時間的值班和相關工作開展情況,以便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第五章 值班職責
第十一條 值班人員接聽電話要迅速、禮貌,語言要規范、 簡潔,回答要準確、耐心。對上級的`指示或相關單位、人員的有關業務要求,應認真做好筆錄,做到指示有落實,要求有答復。
第十二條 值班人員應密切監視各個信息系統和文件傳輸
系統及設備的運行情況,及時接收和查詢各時段的水文、氣象等部門的信息并做好上傳下達工作。遇災害性天氣或重要事項處理,應主動與相關區域和部門保持聯系并及時報告帶班領導。
第十三條 值班人員對值班期間接收的傳真、文件、報表、 資料、電話等,凡與工作密切相關、有保留價值、或有待處理的,一律做好登記,并對當班發出的文件、通知等事項應在值班記錄中填寫登記。
第十四條 當出現異常情況尤其是發生重大險情、災情及突發事件時,值班人員應主動與相關部門或工程管理單位聯系,及時掌握當地的水旱風凍情、工情、險情和災情,以及險情、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后果和采取的措施及效果,追蹤防風、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全過程,及時向帶班領導和上級機關報告,并做好續報工作。
第十五條 值班人員根據工作需要或上級的指示起草的電報、通知、報告、總結等材料,應在領導審核簽發后隨即發送,并對接收情況進行核實。文件發出后,應立即做好紙質文檔的歸檔、登記。
第十六條 值班人員應加強對值班室和機房設備的巡查,發現設備故障應立即通知有關負責人或維護人員處理。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應保持值班室及周邊環境整潔衛生。
第六章 帶班職責
第十八條 帶班領導原則上由市水務局領導班子擔任。主要江河水庫超警戒水位或發生較大險情、災情、凍情等三防突發事件時,帶班領導駐守辦公室,其它時間應保證全天24小時聯系暢通,并應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值班室處理應急事務。帶班領導主要負責值班室的工作安排及相關事務的處置;全面掌握汛情、旱情、凍情、險情、災情等信息及相關工作動態。
第七章 信息報送
第十九條 值班信息,對于重要的水旱風凍情、災情、險情及工作動態等信息,值班人員應視情及時發送給防辦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未經有關領導批準,值班人員不得擅自對外提供值班期間產生的任何文件、資料或數據。
第八章 文件管理
第二十條 值班人員應保持值班室的文件資料歸類有序,擺放整齊。
第二十一條 值班人員對當天的發文、收文和傳真件要及時報告帶班領導,并做好文件分類登記、歸檔與處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 值班人員在非上班時間代收的帶密級的文件資料,應立即通知水務局秘書股保密員回來交接處理或按有關規定暫行妥善保管,嚴防泄密。
第二十三條 外來人員非防辦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值班室翻閱、復制、拍攝文件資料或使用辦公設備,本辦人員借閱值班室資料、文件等要履行登記手續,用后立即歸還。
第九章 值班排班
第二十四條 為便于值班排班,在異常或應急狀態下的人員出差應按以下原則掌握:主任和副主任原則上不同時出差;值班人員因出差不能到位值班時,應提前向帶班領導報告,并及時安排他人接替。帶班領導出差應提前將出差的行程和時間通知所在班值班人員。
第十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五條 值班、帶班人員因工作失誤對信息掌握不及時、不全面,對相關事件處置欠妥當等造成不良影響或較大經濟損失的,將予以通報批評或處分。
其它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
值班工作制度7
一、加強事業門衛管理,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當班人員(含節假日干部值班)必須認真負責,思想集中,嚴肅門衛紀律,按制度辦事。不得隨意脫崗,否則發生事故應追究當班人的直接責任,不得在值班室內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其他娛樂活動。
二、及時做好電話傳達和保密工作。禁止一切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事業院內,遇有重大情況或發生突發性事件須立即向領導及保衛部門匯報。
三、外來人員進出事業須主動出示證件,門衛做好來客來訪登記。如有攜帶大件物品,當班人員有權進行查問。加強做好辦公樓院、生活區周圍的安全保衛巡邏工作。當班人員在夜間要開啟防盜報警器,發現可疑情況及時盤查、記錄,及時向領導及保衛部門報告。
四、本單位機動車輛及非機動車輛一律按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外單位車輛進入過夜停放,非機動車輛進出一律主動下車推行。
五、及時做好郵局報刊、信件收、分、登記手續。以及做好值班室周圍的衛生工作,保持工作場所整潔、衛生、有序。
值班工作制度8
為進一步加強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妥善處理農機發生的.各類情況和突發事件,保證農機系統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訂本制度。
一、合浦縣農機安全監理站是合浦縣農機化管理中心應急值班工作的責任部門,監理站確定一名領導分管此項工作,并由辦公室承辦具體工作。
二、應急值班工作具體分為日常值班和節假日值班。值班領導由監理站領導擔任,值班員由監理站全體職工擔任。
三、應急值班人員要切實增強工作責任心,準時到崗,按時交接班;值班期間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遇有重要事項要及時向值班領導或辦公室報告,堅決杜絕脫崗、漏崗現象。
四、值班人員如出差或病事假不能到崗值班,由監理站領導同意調整其他人員代替,但必須保證按時到崗,并提前向辦公室報備。
五、每逢重大節日,要提前三個工作日安排好節日值班。
六、本制度由中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值班工作制度9
近日,為切實保障對各類航空安全信息的及時上報和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迅速處理,中國民用航空北京安全監督管理局(簡稱“北京監管局”)連續采取多項舉措,進一步完善值班應急制度。
目前采取的舉措包括三方面內容:第一,對近兩年新入職公務員尤其是新取得監察員證人員進行值班培訓,進一步擴大值班應急的人員隊伍,并有效提高值班的整體質量。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赴首都機場隔離區現場了解、掌握航空器活動區駕駛的路線及規則,并由航安辦專門講授值班時記錄、詢問、報告各類不安全信息和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的步驟與技巧,對常見的鳥擊、復飛、滑錯滑行道、中斷通訊、低油量等情況進行詳細分析,幫助新值班人員迅速了解值班的內容與程序。第二,召開局務會,對值班制度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各處室之間在業務上有側重也要有配合,有緊急情況發生要及時向相關處室領導匯報,同時副班應切實履行職責,全力配合主班處理好相關事宜;二是要嚴格執行“五分鐘上報信息、半小時到達現場”的應急反應制度;三是通過與飛行區管理部進行溝通,解決無場內駕照無法開車進場的問題,同時對現有值班人員也應加強培訓學習,以應對不斷變化的新形勢、新問題。第三,在吸收、整合現有的《民航北京監管局值班管理規定》、《值班航空安全信息處置程序》、《不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工作程序》等制度的'基礎上,擇機修訂《北京監管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從總體應急的層面上進一步完善、細化現有的值班制度。
隨著首都地區航空業的蓬勃發展,航空安全信息和各種突發事件的數量呈現高速增長趨勢,北京監管局將結合實際情況,從人員、制度、設備等方面全力完善現有值班應急制度,以切實履行監管職能,為首都地區的民航安全保駕護航。
值班工作制度10
一、嚴格按照監控系統操作使用手冊的規定操作和使用,加強監控系統工作人員崗位培訓,熟練掌握監控系統操作技術。
二、建立值班制度,監控中心必須24小時有工作人員值守,負責對圖像實時監控,對圖像信息資料有效存儲。
三、愛護監控設備,建立圖像信息采集系統的日常檢查、檢修和維修制度,及時排除故障,保證圖像信息采集系統的.安全運行。
四、做好視頻監控圖像信息采集系統維護工作,確保圖像信息資料畫面質量清晰,保存備查期限不得少于30天,在保存期限內,不得擅自刪除圖像信息質量的原始數據記錄。
五、加強圖像信息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經允許不得復制或向外單位和個人提供圖像信息資料,做好圖像信息資料使用登記管理。
六、熟練掌握各種情況的處置預案,發現可疑情況、安全隱患要積極反應,截取有價值的影像,并迅速上報帶班領導及上級相關部門。
值班工作制度11
為加強閉路電視監控系統操作室的管理,確保系統正常使用和安全運作,充分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員要具有高度的責任心,熟練掌握監控技術和各種監控信息,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通知安全巡邏人員及領導。
二、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種設備,嚴格操作規程。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進入系統設置狀態。
三、對火災、監控及相關有價值的錄像要做好保留備用。
四、嚴禁利用監控設備,進行一切娛樂活動。
五、監控室內要保持清潔,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揮發性物質及其它雜物。
六、未經領導批準,非值班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
七、保守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監控錄像內容。
八、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按時交接班,并做好監控室設備運行和監控內容的登記、交接。
九、嚴禁在監控室內吸煙、飲酒或酒后值班,工作時間不準打盹、睡覺、看書、看報等一切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十、堅持對監控設備的日常保養、維護,保持設備的清潔、防潮工作等,使設備始終處在良好的工作狀態。
值班工作制度12
為了穩定生產秩序,保證各項指標的順利完成,根據選礦廠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值班人員工作職責:
1.1、負責全廠破碎、磨浮、脫水、機電修四個車間的生產協調工作;
1.2、統籌調配各車間所需機電維修工的使用工作;
1.3、負責全廠礦石調運及礦石質量、數量的監督工作;
1.4、負責全廠所有設備的正常運轉,對設備有帶病作業、違章作業現象的.,要及時通知其生產班長,責令其修復和改正;
1.5、負責全廠生產供水,督促相關車間做好蓄水工作,保證生產用水充足;
1.6、負責全廠安全監督和檢查,做好防洪、防火、防盜的督察工作,保證生產安全運行;
1.7、負責全廠環保抽查工作,及時排除環保隱患,杜絕環保事故發生。
2.值班人員權限:
2.1、各生產工序與設備故障或其他原因需要停機時,必須報告值班人員,對緊急停機的,查清原因后上報值班人員,值班人員要做好詳細記錄,沒有記錄的,每次罰款100元;對不報告原因而私自停機的,每次處罰班長100元,釀成后果的,按照損失追究經濟責任。停機時間2小時以上的故障,要通知車間負責人及設備主管,停機4小時的要報告廠領導批準;
2.2、值班期間,設備有故障需要搶修的,除通知相關人員,要及時報告廠部,同時深入現場,負責現場指揮協調,保證搶修工作正常進行。
2.3、值班人員當班期間,每班至少巡回檢查三次,在檢查中對有違章、違規行為的員工要予以糾正或給與相關處罰,具體標準參照《選礦廠勞動管理制度》。對嚴重違規行為,要責令其立即整改,并通知班長監督執行;
2.4、值班人員在當班期間,有權調動車輛、機電修人員,但調配要合理,對不服從合理調配的,有權作出處罰。
3、值班紀律
3.1、值班人員必須準時到崗值班,每班當日晚20:00至次日8:00,如有事須請示廠領導同意后方可離開,否則即視為曠工;
3.2、值班期間做好記錄,對當班發生的違章違紀及工藝和設備上存在的問題要詳細、整齊的進行記錄,以便存查;
3.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必須開啟手機,以便工作聯系。
4.、本制度自xx年7月1日起執行。
值班工作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更好地開展本協會工作,樹立協會在社會中的良好形象,嚴格加強并完善內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尤其是《xx協會章程》的規定。
第三條本制度對協會值班人員及值班期間拜訪協會辦公地點的會員及其他人員有效。
第二章辦公室值班安排
第四條值班時間:
第五條值班地點:
第三章值班人員職責
第六條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按規定嚴格履行值班任務。
第八條值班人員應該嚴守值班時間,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在值班時若遇緊急事務,須經值班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離開。因故離開半小時以上者須在值班日志上做出書面說明。遇事提前向辦公中心請假,假條需有值班負責人簽字。補交的'假條無效。
第九條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打掃室內衛生,保持物品整潔、完好。鑒于項目處管轄團隊數量之多,值班人員必須詳細做好值班記錄,并同時整理好廣大師生對本協會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由負責人處理。
第十條值班人員應保持高度責任心,熱情接待工作電話及來訪者。認真解答來訪者提出的問題,在值班日志中做好記錄并提示相關人員。
第十一條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及時處理,重要情況請示秘書長或辦公室主任,必要時立即向理事會成員或有關部門匯報。
第十二條值班人員要嚴格維護團隊聯合會形象,不得在辦公室吸煙、打牌、下棋、酗酒、上網聊天以及從事其他與值班無關的活動,嚴禁在辦公室進行任何違反協會規定的活動。
第十三條值班負責人負責考勤并如實記錄反映,辦公中心人員負責監督值班情況。
第十四條值班結束時,值班人員要將辦公室打掃干凈,整理好后方可離開。考勤人員負責監督,并填寫考勤日記。
第四章外來人員規定
第十五條外來人員進入協會辦公室必須接受值班人員監督,不得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第十六條外來辦事人員按順序找工作人員,不準在辦公室內大聲喧嘩、吵鬧,影響其他人員工作。
第十七條外來人員應在辦完事之后及時離開辦公室,不得無故在辦公室內逗留。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值班人員均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如有違反,將按有關獎懲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九條本制度頒布之日執行。
第二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協會秘書處。
值班工作制度14
一、凡機關行政職能科室中層干部都要參與行政總值班。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與者,要經行政院長簽字批準,報辦公室備案。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不準回家或到院外就餐。如因查崗暫時離開,必須在值班室門上貼有留言,告知去向,標明聯系方式。值班期間,要認真負責地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工作,緊急重要事項要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并按領導的指示意見認真辦理。要認真規范填寫值班記錄,做到不漏項。
三、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到不漏崗,不脫崗,不空檔。交班時應面對面進行交班,當班的事務原則上要處理完畢,做到不拖拉、不推諉;確未處理完畢的事情,要向接班的同志認真交接,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四、總值班在凌晨1—4點必須履行夜間查崗職責,節假日、雙休日上午8:00和下午上班時間各查一次,并做好查崗記錄。除此之外,還要多次巡視辦公樓,并對非正常工作時間進入行政樓的人員進行登記。
五、值班人員要愛護值班室內物品,嚴禁在值班室內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員。交接班前要徹底打掃室內衛生,并當面交接室內物品。
六、對突發性、緊急性重大事項,必須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并認真積極地協助主管領導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否則,后果自負。
七、值班人員對一切涉及醫院機密的特殊、重大信息要嚴格保密。
八、節假日值班實行院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與帶班領導保持聯系,帶班領導有事外出也應告知值班人員自己的去向和聯系方式。
九、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班者,必須提前認真做好調班事宜,原則上自行安排調整,但必須經行政院長簽字同意,并將調班情況及時告知帶班領導及院辦公室備案。否則,出現的責任后果自負。
十、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確保公私財產安全。
十一:考核細則
1、無故不參加總值班者扣5分;未經主管領導批準私自換班、調班及未到辦公室備案者扣3分。不能堅守工作崗位,擅自離崗者扣5分;總值班期間,遇有緊急事項未能向主管領導及時匯報或匯報后未按領導指示使及時處理者扣5分,造成后果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2、值班期間,值班記錄填寫不規范,出現漏項者扣2分;對非正常工作時間出入辦公樓的人員未進行登記的扣1分;夜間、雙休日和節假日沒有按規定巡視查崗者扣5分;在值班室內酗酒、聚餐、打牌、聊天、留宿其他人員者,出現一次扣2分;不打掃室內衛生者扣1分;必須堅持面對面交班,值班室物品出現丟失、損壞者,接班人員發現指出,由上一個班次人員賠償;如接班人員沒有發現,則有當班人員賠償。
3、值班期間,若出現辦公樓因未上鎖而致物品被盜,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備注:每分值折合人民幣10元。
值班工作制度15
一、每天當值電工上班后,對整個大樓、照明燈具、電器具、樓層配電柜進行檢查,如發現樓層或樓梯間有未關的燈具隨手關閉,節約用電,但需保證合理的照明。
二、如發現燈具及其電器具損壞或有故障時,及時維修、更換或排除,如暫無備品、備件須及時申購及時更換、維修,不得延誤、影響正常工作。
三、如客戶需延時使用燈具、電器時,當值電工應作好交班記錄,及時通知下一班電工關燈或切斷電源。
四、值班電工應定時巡查主樓高低壓配電室、暖通空調、主機水泵管道,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如有客戶入駐,值班電工應對晚間客戶用電故障及大樓內發生的電氣故障進行及時處理。
六、如有裝潢工程隊施工,電工應確保樓層安全用電,并保證施工現場安全。
七、定期檢查和清掃配電柜,并有確實的`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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