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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公司章程(通用9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章程的地方越來越多,章程要明確組織內部的管理機制,要對領導崗位的設置、領導者的產生辦法和任期、下設部門和分支機構等一一進行確定。一般章程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廣告公司章程,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廣告公司章程 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家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并經公司股東會議決議,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xx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岳陽市岳陽樓區洞庭北路汴河街41號
第四條 登記的經營范圍為:廣告設計制作、裝潢、印刷品設計制作(以營業執照核準為準)。
第五條 公司經岳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陽樓分局注冊成立
第二章 股 東
第六條 公司股東共 3 個,其名稱與住所分別如下:
股東姓名或名稱住所
童xxxx湖南省xxxx縣xx鎮
李xxxx湖南省xxxx縣xx鎮
張xxxx湖南省xxxx縣xx鎮
第七條 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有通過股東會會議對公司的事務按所實際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的權利;
(二)有選舉和被選舉為公司董事、監事的權利;
(三)有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權利;
(四)有對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查詢和質詢的權利;
(五)有新增資本時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權利;
(六)有按照規定轉讓出資的權利;
(七)有公司解散清算后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資產的權利。
第八條 股東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有按章程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的義務;
(二)有以非貨幣出資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章程所定價額的,承擔補交其差額義務
(三)有以認繳的出資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的義務;
(四)有這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資的義務
(五)有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六)有支持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發展的義務。
第九條 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公司利潤、按實繳的出資比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均可以書面申請成為股東,由公司記入股東名冊、簽發出資證明書、修改章程中關于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如繼承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代為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并按該繼承人認繳的出資,以該繼承人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如不愿意成為股東的,其股份由同一繼承順序的、愿意成為股東的其他繼承人或公司股東收購,也可以轉讓給股東之外的其他人,收購或轉讓參照《公司法》關于股權轉讓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股東之間或股東與其他人之間轉讓股份按《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一、二、三款規定執行。
第三章 注冊資本及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十二條 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10萬元人民幣,其股東出資情況將由公司通過湖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式系統向社會進行公示。
第四章 公司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一節 股東會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但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公司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對公司對外擔保、轉投資、變更公司登記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決議按股東認繳出資所持股份比例進行表決。
各股東按認繳出資的股份,人民幣每一元為一個表決權。
在每一輪選舉或每一項議案表決時,每一位股東的表決權只能行使一次。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除前款決議事項外的其他決議,需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六條 股東會于每年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公司應當把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在定期會議召開前十五日送交各股東。
經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監事提議,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公司首次會議應由全體股東出席始得召開,除此之外,公司定期會議或臨時會議須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出席始得召開。
第十七條 公司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除此之外,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主持。
第十八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拒絕簽名的,視為棄權。
第二節 執行董事
第十九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壹名,由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
各股東均有權提名一位候選人,經股東會會議無記名投票選舉,獲得表決權數額最多的當選。如兩位以上的候選人獲得數額相等的表決權,相對數相等的候選人重新選舉。
第二十條 執行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一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決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指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指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決定聘用或解聘承辦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十二) 公司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節 經 理
第二十二條 本公司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同時形式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股東會議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第四節 監事
第二十三條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壹名,有股東會會議選舉產生。
監事由股東提名候選人,股東均有權提名一位候選人,經股東會會議無記名投票選舉,按獲得表決權多少的先后順序產生。如兩位以上的候選人獲得數額相等的表決權,相對數相等的候選人重新選舉。
增選或者改選監事,按前款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提出議案
(六)一朝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執行董事,其產生條件、方式、程序及工作職權與執行董事相同,與執行董事一并選舉產生,并可以同時行使經理職權。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公司營業期限為 30 年,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七條 公司股東會表決通過每筆對外擔保或轉投資數額由股東會確定。但是,對外擔保累計額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轉投資累積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轉投資累積總額不得超過公司凈資產的80%(以轉投資所獲利潤再投資除外)。超出規定數額或比例,股東或者監事有權要求公司糾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條款變動,由執行董事提出修改草案,報股東會會議表決通過,報公司登記機關核準變更登記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 公司股東會會議通過的有關本公司章程的補充決議和其他文件,均為本公司章程的組成部分,其表決方法按修改章程辦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所稱“以上”均含本數。如有未盡事項,按《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
廣告公司章程 2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求,發展生產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武鯤、薩仁高娃共同出資,設立酒泉金橋文化傳播廣告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酒泉金橋文化傳播廣告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住所:酒泉市新城區寶泉路11號。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公司經營范圍:其他印刷品印刷、制版;包裝裝潢印刷品制版、印刷;圖文設計、制作;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不含中介服務);銷售百貨、五金交電、機械設備、日用雜品、塑料制品、橡膠制品、電器設備、化工產品(不含化學危險品)、金屬材料、建筑材料、工藝美術品、汽車配件、摩托車配件、電子產品、礦產品。(未經專項審批的項目除外)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30萬元人民幣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大會,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并做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做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出資額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出資人出資方式出資額(萬元)占注冊資本的比例(%)
吉林xxx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實
物825 80.5%xxx
貨幣80 7.8%
金道陸貨幣80 7.8%
于澤鑒貨幣20 1.95%
蔡俊龍貨幣20 1.95%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或監事;
(四)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利并轉讓出資;
(五)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先認繳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七)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財產;
(八)股東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報告。
第八條:股東有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著責任;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九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出資。
第十條:股東轉讓出資由股東會討論通過。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得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第十一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
第七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生產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利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改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改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行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空的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做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做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力、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并主持。
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五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應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的董事,或監事提議方可召開。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股東會議,行使委托書上載明的權利。
第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其他人主持。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對所議事項做出決議,決議應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做出的決議,應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做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八條:公司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位。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決議;
(三)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和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方案;
(八)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制定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十)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一)制訂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設經理一名,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制度;
(六)提請或者聘任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條:公司設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一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狀況;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執行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第二十二條:公司執行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選舉產生,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股東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四)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物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必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東會報告;
(五)提名公司經理人選。
第九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六條:公司利益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勞動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的營業執照期限30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
第二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時;
(六)宣告破產
第三十條: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時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并做出決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應同時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二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一式兩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內容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廣告公司章程 3
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項權利,并承擔各項義務,符合公司章程行為受國家法律的保護;違反章程的行為,有關機關有權對其進行干預和處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xx和xx共同出資設立xx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 公司住所:xx。
第四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經營范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范圍為:設計、制作、發布、代理國內外各類廠廣告;商標、標識、包裝;裝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設計制作、影視制作、中介服務等市場調查及信息咨詢。
第三章 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與出資額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xx元
第七條 股東名稱
甲方:xx,法定代表人xx。
乙方:xx,法定代表人xx。
第八條 股東以現金方式出資
其中:甲方出資xx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xx%。乙方出資xx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xx%。
第四章 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股東會、并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選舉和被選舉、執行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權利;
3.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4.公司新增資本時,優先認繳出資權;
5.依法轉讓出資權;
6.對公司其他股東轉讓出資的優先購買權;
7.公司終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權;
8.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狀況權。
第十條 股東之間可以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
第十一條 股東應履行以下義務:
1.按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2.以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
3.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4.遵守公司章程;
5.自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第五章 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十二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公司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三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五條 公司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1.股東會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4.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5.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在每年一月召開,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召集并主持;
6.召開股東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十六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股東會,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4.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投資方案;
5.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6.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補虧損方案;
7.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8.擬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解散的方案;
9.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條 如果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一條 總經理對執行董事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4.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8.經執行鎮農授權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9.公司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二條 公司設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職工代表任監事,由公司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執行董事、總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3.當執行董事和總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和總經理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 公司的利潤分配
第二十四條 公司利潤按照股東的出資額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五條 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公司的虧損未彌補前不進行利潤分配。
第八章 財務會計和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于下一會計年的2個月內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依國家有關法律交納各項稅收。
第二十八條 公司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勞動用工的法律、法規、執行勞動用工制度。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九條 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依法宣告破產時,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財產清算。
第三十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滿后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第三十一條 公司依照前條第1項、第2項規定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按《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三十三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定,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做注銷公司登記公告。
第十章 其它規定
第三十四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公司章程應由股東會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五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股東會。
第三十六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事項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各股東方共同訂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一式xx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股東(蓋章):xx 股東(蓋章):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廣告公司章程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債權人及員工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XX 市 XX 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住所:[XX 市 XX 區 XX 路 XX 號 XX 寫字樓 XX 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條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由 [股東姓名 1]、[股東姓名 2] 共同出資設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經營范圍: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品牌策劃;市場營銷策劃;圖文設計制作;展覽展示服務;禮儀慶典服務;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組織策劃(不含演出);新媒體運營;軟件開發(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五條 公司宗旨:以創意為核心,以服務為保障,為客戶提供專業、高效的廣告解決方案,助力客戶品牌成長,實現公司與客戶共贏發展。
第六條 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注冊資本與股東出資
第七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XX 萬元],由全體股東于 [XX 年 XX 月 XX 日前] 足額繳納。
第八條 股東出資方式及金額:
(一)股東 [股東姓名 1]: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XX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XX%];
(二)股東 [股東姓名 2]: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XX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XX%]。
第九條 股東出資后,公司應向股東出具出資證明書,載明股東姓名、出資額、出資日期、出資比例等信息。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股東不得抽逃出資,如需轉讓股權,應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年召開 1 次,于每年 [XX 月] 召開;臨時會議由代表 1/10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 以上董事或監事會提議時召開。
第十三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 2/3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其他決議須經代表 1/2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 [3-5 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 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會設董事長 1 名,由董事會選舉產生,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設經理 1 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成員為 [3 人],其中職工代表 1 名,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非職工代表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 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監事會設主席 1 名,由監事會選舉產生。
第十八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章程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四章 業務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承接廣告業務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不得制作、代理、發布虛假廣告、違法廣告。
第二十條 業務流程管理:
(一)客戶對接:業務部門負責與客戶溝通需求,明確廣告主題、形式、預算、交付時間等,簽訂書面廣告服務合同;
(二)創意設計:設計部門根據合同要求開展創意構思、方案設計,設計初稿經客戶確認后,進行深化制作;
(三)項目執行:執行部門負責廣告制作、發布、安裝等環節,確保符合合同約定及質量標準;
(四)驗收結算:項目完成后,通知客戶驗收,驗收合格后按合同約定收取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公司建立客戶檔案管理制度,記錄客戶需求、服務內容、反饋意見等信息,定期回訪客戶,維護客戶關系。
第五章 財務與稅務
第二十二條 公司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專業財務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報送股東。
第二十三條 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本章程規定執行,每年彌補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提取比例為當年稅后利潤的 10%,累計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 50% 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后,剩余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二十四條 公司依法辦理稅務登記,按期申報納稅,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第六章 勞動用工
第二十五條 公司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六條 公司建立員工培訓制度,定期組織員工參加廣告創意、設計技術、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提升員工專業能力。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 公司實行績效考核制度,根據員工工作業績、工作態度等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薪酬調整、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
第七章 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條 公司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 15 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負責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通知債權人、處理未了結業務、清繳所欠稅款、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等。
第三十一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依照《公司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規定的,由股東會另行制定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章程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后生效,修改本章程須經股東會按本章程第十一條第十項及第十三條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一式 [X 份],公司留存 [X 份],股東各執 [X 份],報送公司登記機關 [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股東姓名 1]:xx
[股東姓名 2]: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廣告公司章程 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XX 市 XX 新媒體廣告有限公司],住所:[XX 市 XX 區 XX 科技園區 XX 號樓 XX 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條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為 [股東 A]、[股東 B]、[股東 C],股東以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經營范圍:廣告設計、代理、發布(含互聯網廣告);新媒體運營(微信公眾號、微博、抖音、小紅書等平臺);短視頻拍攝與制作;直播策劃與執行;品牌營銷策劃;互聯網信息服務(憑許可證經營);軟件開發;信息技術咨詢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五條 公司宗旨:聚焦新媒體領域,以技術為支撐,以內容為核心,為客戶提供創新型新媒體廣告服務,打造行業領先的新媒體廣告品牌。
第二章 注冊資本與股東出資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XX 萬元],股東出資方式及金額:
(一)股東 A:貨幣出資 [XX 萬元],占比 [XX%];
(二)股東 B:貨幣出資 [XX 萬元],占比 [XX%];
(三)股東 C:知識產權(新媒體運營管理系統軟件著作權)作價出資 [XX 萬元],占比 [XX%],該知識產權需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于 [XX 年 XX 月 XX 日前] 完成。
第七條 股東出資到位后,公司向股東出具出資證明書,知識產權出資需由專業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作為出資依據。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股東會職權、會議召開及表決程序參照章程(一)相關規定,新增 “審議批準公司新媒體平臺合作方案及重大技術投入計劃” 職權。
第九條 董事會成員 [5 人],設董事長 1 名、副董事長 1 名,新增 “審議公司新媒體內容審核制度、數據安全管理制度” 職權。
第十條 公司設技術研發部、新媒體運營部、內容創作部、客戶服務部等部門,明確各部門職責,保障新媒體業務高效開展。
第十一條 監事會新增 “監督公司新媒體廣告內容合規性、數據安全保護情況” 職權。
第四章 業務與合規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建立新媒體廣告內容審核制度,配備專職審核人員,對擬發布的'互聯網廣告內容進行審核,確保符合《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禁發布虛假、低俗、違法廣告。
第十三條 短視頻、直播等內容創作需遵守平臺規則及國家文化政策,不得含有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背公序良俗的內容。
第十四條 建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保護客戶信息及用戶數據,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數據,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第十五條 與新媒體平臺(如抖音、微信等)簽訂合作協議時,需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障公司及客戶合法權益,重大合作協議需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五章 其他章節
第十六條 財務、稅務、勞動用工、解散清算等章節參照章程(一)規定,新增 “公司每年投入不低于當年營業收入 10% 的資金用于技術研發及新媒體內容創新” 條款。
第十七條 附則內容與章程(一)一致,本章程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后生效。
廣告公司章程 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XX 市 XX 戶外廣告有限公司],住所:[XX 市 XX 區 XX 大道 XX 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條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為 [股東甲]、[股東乙],經營范圍:戶外廣告設計、制作、安裝、發布;廣告牌租賃;標識標牌制作;市政工程配套服務(憑資質經營);展覽展示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二章 注冊資本與股東出資
第四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XX 萬元],股東甲貨幣出資 [XX 萬元](占比 60%),股東乙貨幣出資 [XX 萬元](占比 40%),均于 [XX 年 XX 月 XX 日前] 繳足。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股東會新增 “審議批準公司戶外廣告牌選址方案、重大設備采購計劃(如大型吊裝設備)” 職權。
第六條 董事會設執行董事 1 名(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為法定代表人,行使董事會職權,新增 “審批戶外廣告安裝安全方案” 職權。
第七條 公司設工程部,負責戶外廣告制作、安裝及維護,配備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確保施工安全。
第四章 業務與安全管理
第八條 公司承接戶外廣告業務,需按規定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戶外廣告登記,取得《戶外廣告登記證》后方可發布。
第九條 廣告牌設計、制作需符合國家建筑安全標準,安裝前制定詳細安全方案,施工過程中配備安全防護設備,避免安全事故。
第十條 建立廣告牌定期維護制度,每季度對戶外廣告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修復損壞部件,確保廣告牌安全穩固,避免對公眾人身、財產造成損害。
第十一條 如因廣告牌倒塌、脫落等造成他人損害,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因施工人員操作不當導致的,公司可向相關責任人追償。
廣告公司章程 7
第十二條 財務章節新增 “戶外廣告設施折舊年限按國家規定執行,折舊費用計入成本” 條款;勞動用工章節新增 “對工程部員工進行專項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條款。
第十三條 附則內容與章程(一)一致,本章程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后生效。
廣告公司章程 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外商投資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XX 市 XX 中外合資廣告有限公司],住所:[XX 市 XX 自貿區 XX 路 XX 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條 公司類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方股東為 [XX 企業],外方股東為 [XX 國 XX 公司],雙方以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經營范圍:廣告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品牌策劃;國際廣告業務合作;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組織(不含演出);市場營銷咨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五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 [XX 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期限屆滿前 6 個月,經雙方股東協商一致,可申請延長經營期限。
第二章 注冊資本與股東出資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XX 萬元],中方股東出資 [XX 萬元](占比 51%),外方股東出資 [XX 萬元](折合美元 [XX 萬元],占比 49%),出資方式均為貨幣,外方出資需折合為人民幣,按出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計算。
第七條 雙方股東應于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3 個月] 內繳付首期出資(不低于認繳出資額的 20%),剩余出資于 [2 年內] 繳足。
第八條 外方股東出資資金需從境外合法匯入公司外匯賬戶,中方股東出資資金從境內銀行賬戶轉入,出資后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出具驗資報告。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 [5 人],中方委派 [3 人],外方委派 [2 人],董事長由中方委派,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每屆任期 3 年,可連任。
第十條 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參照章程(一)股東會職權;
(二)審議批準公司國際廣告業務合作協議;
(三)審議批準公司年度外匯收支計劃;
(四)決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的`聘任及報酬。
廣告公司章程 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品牌管理體系要求》等法律法規及行業規范,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名稱:[XX 市 XX 品牌策劃廣告有限公司],住所:[XX 市 XX 創意園區 XX 棟 XX 單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條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由 [股東 1:XX 品牌咨詢工作室]、[股東 2:XX 個人]、[股東 3:XX 投資企業] 共同出資設立,股東以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經營范圍:品牌戰略規劃;品牌定位與形象設計;VI 視覺識別系統設計;品牌傳播策劃;整合營銷傳播;市場調研與分析;品牌升級與重塑服務;廣告創意設計、代理、發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五條 公司宗旨:以 “助力品牌價值提升” 為核心,通過專業的策劃與創意,為客戶構建差異化品牌競爭力,實現品牌長期可持續發展,打造國內領先的品牌策劃服務平臺。
第六條 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策劃團隊具有約束力,核心策劃團隊人員變動需經董事會審議備案。
第二章 注冊資本與股東出資
第七條 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 [100 萬元],全體股東應于 [XX 年 XX 月 XX 日前] 足額繳納。
第八條 股東出資方式及金額:
(一)股東 1(XX 品牌咨詢工作室):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50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50%,該資金專項用于品牌策劃工具采購及行業數據庫搭建;
(二)股東 2(XX 個人):以知識產權(“品牌定位三階模型” 著作權)作價出資人民幣 [30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30%,需于 [XX 年 XX 月 XX 日前] 完成著作權轉移登記,由專業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評估值不低于 30 萬元);
(三)股東 3(XX 投資企業):以貨幣出資人民幣 [20 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20%,出資資金主要用于市場拓展及客戶資源開發。
第九條 股東出資到位后,公司向股東出具加蓋公章的出資證明書,載明股東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日期及股權比例,作為股東享有股權的合法憑證。
第十條 股東轉讓股權時,需提前 45 日書面通知其他股東,書面通知應載明轉讓價格、付款方式、轉讓期限等核心條款;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行使期限為收到通知后 30 日內,逾期未答復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若股東轉讓股權導致公司核心策劃團隊持股比例低于 30%,需經董事會全體成員 2/3 以上表決通過。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除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常規職權外,新增下列職權:
(一)審議批準公司年度品牌策劃服務重點方向及目標客戶群體定位;
(二)審議批準公司核心策劃工具及數據庫的重大升級計劃(單次投入超過注冊資本 20%);
(三)決定公司對外提供品牌策劃服務的收費標準體系;
(四)審議批準股東以知識產權出資的后續維護及更新方案。
第十二條 股東會定期會議每年召開 1 次,于每年 3 月召開,審議上一年度經營報告及本年度計劃;臨時會議由代表 1/5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2 以上董事或監事會提議時召開,會議通知需提前 15 日送達全體股東,并附會議議題及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股東會決議分為普通決議和特別決議:普通決議需經代表 1/2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特別決議(含修改章程、增減資、合并分立、核心策劃團隊重大調整等)需經代表 2/3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且股東 1(XX 品牌咨詢工作室)需書面同意。
第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 5 人,其中股東 1 委派 2 人、股東 2 委派 1 人、股東 3 委派 1 人、核心策劃團隊推選 1 人(需具備 5 年以上品牌策劃行業經驗),每屆任期 3 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會設董事長 1 名,由股東 1 委派的董事擔任,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條 董事會除行使常規職權外,新增下列職權:
(一)審議公司重大品牌策劃項目(服務金額超過 50 萬元)的承接方案及服務團隊配置;
(二)審批公司核心策劃團隊的.績效考核及激勵方案;
(三)決定公司與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的合作項目(如品牌研究課題、行業標準制定等);
(四)審議公司品牌策劃服務質量控制體系及客戶滿意度提升方案。
第十六條 公司設品牌策劃總監 1 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需具備 8 年以上品牌策劃實操經驗,且曾主導過 3 個以上知名品牌策劃項目,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品牌策劃業務的日常運營管理,組織實施董事會批準的項目方案;
(二)組建專項策劃團隊,分配項目任務,監督服務質量及進度;
(三)擬訂公司品牌策劃工具的優化方案及行業數據庫的更新計劃;
(四)代表公司與核心客戶對接服務需求,協調解決項目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五)提請聘任或解聘項目策劃經理、創意總監等中層管理人員。
第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成員為 3 人,其中職工代表 1 名(由公司策劃及服務團隊員工民主選舉產生)、股東代表 2 名(由股東 1、股東 3 各委派 1 名),監事會主席由職工代表擔任。監事會除常規監督職權外,新增 “監督公司品牌策劃服務質量及客戶反饋處理情況” 職權,每季度需向股東會提交服務質量監督報告。
第四章 業務與質量管控
第十八條 公司建立品牌策劃服務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確各環節標準:
(一)需求調研階段:需組建專項調研團隊,采用問卷、訪談、行業數據分析等方式,形成不少于 1 萬字的《客戶品牌現狀調研報 - 告》,經客戶簽字確認后方可進入下一階段;
(二)方案策劃階段:核心策劃團隊需出具 2-3 套差異化品牌策劃方案,方案需包含品牌定位、形象設計、傳播路徑等核心模塊,并附可行性分析報告;
(三)方案執行階段:制定詳細執行計劃表(含時間節點、責任人、驗收標準),每月向客戶提交執行進度報告,重大調整需經客戶書面同意;
(四)效果評估階段:項目完成后 3 個月內,出具《品牌策劃服務效果評估報告》,包含品牌知名度、美譽度、市場占有率等指標變化數據,作為后續服務優化依據。
第十九條 公司建立品牌策劃服務質量控制體系,設立質量審核小組(由董事會成員 1 名、品牌策劃總監 1 名、客戶代表 1 名組成),對服務金額超過 30 萬元的項目進行全程跟蹤審核,重點審核調研數據真實性、方案可行性、執行合規性,審核意見需作為項目驗收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條 公司嚴格保護客戶品牌信息及商業秘密,與員工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范圍(含客戶品牌戰略、未公開傳播的策劃方案、市場數據等)及保密期限(離職后 3 年內);若因員工泄密導致客戶損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后,可向責任人全額追償。
第二十一條 公司建立客戶反饋機制,設立客戶服務專員,每月收集客戶對服務質量的評價;對客戶提出的整改需求,需在 5 個工作日內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實,整改結果需經客戶確認。年度客戶滿意度低于 85% 時,需調整品牌策劃服務流程并向股東會提交改進報告。
第五章 財務與人員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需突出品牌策劃行業特性:
(一)研發支出核算:核心策劃工具開發、行業數據庫建設等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計入無形資產,按 5 年分期攤銷;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計入當期研發費用,享受稅收加計扣除政策;
(二)項目成本核算:按單個品牌策劃項目歸集成本(含人員薪酬、調研費用、設計軟件使用費等),項目毛利率不得低于 30%,低于該標準的項目需經董事會審批;
(三)利潤分配:每年稅后利潤彌補虧損并提取 15% 的 “品牌策劃發展基金”(用于工具升級、團隊培訓)后,剩余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其中核心策劃團隊推選的董事可獲得利潤分配總額 5% 的專項獎勵。
第二十三條 公司人員管理重點:
(一)核心策劃團隊招聘:需經過 “行業經驗審查 + 案例實操考核 + 客戶模擬對接” 三輪篩選,錄用后設置 6 個月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方可正式入職;
(二)培訓體系:每年組織不少于 4 次行業培訓(含品牌新理論、策劃工具實操、客戶溝通技巧等),培訓費用計入公司成本,員工參加培訓后需在公司服務滿 2 年,未滿服務期離職需按比例返還培訓費用;
(三)激勵機制:設立 “年度優秀策劃項目獎”“客戶滿意度之星” 等獎項,獲獎團隊可獲得項目利潤 10%-20% 的獎金;核心策劃團隊成員工作滿 3 年且考核優秀,可享受股權期權激勵。
第六章 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四條 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經營期限屆滿(公司經營期限為 20 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且股東未達成延長協議;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需經代表 2/3 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且核心策劃團隊書面同意);
(三)因品牌策劃服務引發重大法律糾紛,導致公司無法正常經營;
(四)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第二十五條 公司解散后,清算組由股東代表 3 人(各股東委派 1 人)、核心策劃團隊代表 1 人、債權人代表 1 人組成,清算組職責除常規清算事項外,需特別處理未完成的品牌策劃項目(如協調后續服務承接方、退還未服務部分款項等),并向客戶出具《項目清算說明》。
第二十六條 清算財產優先清償下列費用:
(一)未完成品牌策劃項目的客戶退款及賠償費用;
(二)核心策劃團隊員工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三)公司拖欠的行業數據庫使用費及策劃工具授權費;
剩余財產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依據《公司法》《廣告法》及《品牌策劃行業服務規范》執行;公司可制定《品牌策劃業務操作細則》《核心團隊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作為本章程的補充,配套制度需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修改需經下列程序:
(一)由股東或董事會提出修改草案,附修改理由及法律依據;
(二)召開股東會審議,經代表 2/3 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且股東 1、股東 2 書面同意;
(三)修改后的章程需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并向全體員工及核心客戶公示。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一式 6 份,公司留存 2 份,股東各執 1 份,報送公司登記機關 1 份,核心策劃團隊留存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股東 1:XX 品牌咨詢工作室](蓋章):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
[股東 2:XX 個人](簽字):xx
[股東 3:XX 投資企業](蓋章):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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